替丈夫辦後事小三堅持放定情物在棺內 正宮整理遺物驚現大量證據怒提告

小三要將定情物丟入亡夫靈柩 妻子怒提告求償100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洪姓畫家2023年死亡,他的妻子指控小三要求把定情物放入靈柩,侵害配偶權,提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認爲,小三曾經看過洪的身分證知道對方有配偶,仍以「哈尼」相互稱呼並且交往,判決小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洪的妻子與洪男1985年6月4日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後來洪不幸在工作室意外去世,她辦理後事時,發現洪手機電腦中存有大量其與一名女子的曖昧對話及親密合照,該女子也逕自出入洪住處,更要求在洪出殯當天將定情物置入洪之靈柩。

妻子主張,該女子顯然明知洪爲有配偶之人,仍與洪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之行爲,嚴重破壞她婚姻生活之圓滿,已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使原告精神上受有相當痛苦,小三需賠償100萬元。

北院審理後認爲,該女子雖辯稱其不知洪已婚身份,但洪在2021年6月10日以line傳送身分證正反面及存摺封面照片給她,她即得閱覽洪身分證背面配偶欄處記載,知悉洪爲已婚狀態,並非難以查證,且之後她與洪仍以「哈尼」相互稱呼,她亦有「愛(愛心圖案)你」、「哈尼,您真的很好,很榮幸和您過日子~ 」等向洪傾訴情愫之言語,二人持續保持交往關係,來往親密。

北院認定,該女子未顧及洪爲有配偶之人,猶逾越一般交往分際,介入破壞婚姻,導致洪妻受有精神上之痛苦,判決需賠償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