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海外辦婚宴娶小三「臉書曬照放閃」 妻心碎求償150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外籍配偶小美(化名)控訴,丈夫阿哲(化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于越南和另一名女子A辦理婚宴,甚至生下一名孩子,憤而決定對阿哲提告求償150萬元。雖然阿哲辯稱他們早已沒有夫妻之實,但日前仍被法官判處應賠償妻子小美60萬元。

▲阿哲尚未與妻子小美離婚,就在越南和A女舉辦婚宴。(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小美在判決書中主張,7年前她與丈夫阿哲在臺灣辦理結婚登記,沒想到丈夫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A女交往,甚至在2024年7月于越南辦理婚宴,兩人還育有一名孩子,種種行爲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對丈夫提告求償150萬元。

阿哲則辯稱,他自2020年起長期在越南工作,小美拒絕陪同一起前往越南生活,夫妻倆已經很久沒有共同生活,他早在2022年就想離婚,只是小美說想取得臺灣學位,兩人才遲遲未離婚;他還提到,小美2023年間也有與不明異性共同出遊,夫妻倆已經沒有夫妻之實,縱使認爲他有侵害配偶權的行爲,也應當考量他們的婚姻破綻有因果助力。

不過,法官認爲,從A女的臉書PO文、照片中可知,阿哲和A女確實曾舉辦婚宴,還曾一起出遊,這部分阿哲都沒有異議,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A女舉辦婚宴,顯然已經逾矩,的確侵害到小美的配偶權。

至於阿哲控訴小美也有與不明異性共同出遊的部分,法官表示,阿哲出示的照片證據,都沒有拍到小美與異性有牽手、擁抱或親吻等親暱動作,所以無法僅憑小美與異性的合照,就認定小美與他人有不正當往來。

此外,法官指出,現今社會中,夫妻因爲求學、工作等因素分隔兩地,並非罕見狀況,不能因此就認定夫妻倆的婚姻已出現破綻,況且阿哲和小美在2021年、2023年間還曾一起出遊,也有拍攝互相摟抱的照片,可見雙方之間仍存有夫妻感情,不像是早已出現婚姻危機的樣子。

法官還提到,小美離家後曾傳訊息質問阿哲是否很愛A女,「你還是不承認你搞外遇」、「你會跟她保持模糊不清關係」,可見她並非完全不想維繫這段婚姻關係,否則何必跟阿哲吵架。最終,法官沒有采信阿哲的說詞,並判他應賠償小美60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