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女員工偷吃男同事!狂討抱抱慘遭正宮暴打還判賠6000元

證交所女員工偷吃男同事,慘遭正宮狂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證交所女員工娜娜(化名),偷吃同部門已婚人夫阿龍(化名),她經常傳曖昧訊息討抱抱,而阿龍的妻子也在同間公司工作,曾目睹兩人在樓梯間聊天,當時氣得衝上前毆打娜娜。後來,阿龍妻子又在車內發現娜娜的員工證,因此忍無可忍,怒告娜娜並求償169萬。近日法院判決出爐,娜娜須賠償6000元。

根據判決,人妻與丈夫阿龍2018年6月結婚至今,夫妻倆與另一名女子娜娜均在臺灣證券交易所工作。娜娜明知阿龍有配偶,竟於2021年起至2024年5月與阿龍發展不倫戀,兩人時常互傳親密訊息與合照。2024年4月,人妻在老公車上發現娜娜的員工證,頓時氣炸,當時阿龍寫保證書說不再與娜娜私下接觸,人妻則向娜娜求償169萬元。

娜娜表示,2010年3月時阿龍調來跟她同部門,因性格、觀念接近而成爲好友,但正宮有強烈佔有慾,工作時間常常跑到阿龍或她的座位上查看。2023年1月間,她與阿龍正在樓梯間談話,正宮發現後竟上前毆打她致傷,她當時選擇不追究。

至於娜娜曾傳訊給阿龍說「想你」、「抱抱」、「我是不是這麼不重要」、「找得到人的都是她」、「我爲什麼要愛的這麼窩囊」、「你要不要看她有多瘋」、「談離婚 2年多,然後什麼進展也沒有」。她辯稱,抱抱和想你僅出於關心,其餘內容是正宮以不當手法取得,涉犯強制罪及妨害秘密罪嫌。經法院調查,阿龍證稱,妻子原本就知道他手機密碼,過去也時常請妻子看緊急訊息,認定人妻所提出的照片具有證據能力。

法官勘驗對話內容及親密合照,堪認娜娜與阿龍的相處互動儼然如同情侶關係,可推知兩人交往行爲已逾越一般友人之正當交往分際。

臺北地院審理,娜娜與阿龍不當交往將近3年,導致正宮精神痛苦,情節難謂非屬重大,參酌兩造均爲研究所畢業,均任職臺灣證券交易所;娜娜名下有房屋不動產,112年度年薪及收入逾140萬元等情,最終判娜娜應賠償精神慰撫金6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