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外籍移工酒駕撞死同鄉 賠償被害家屬20萬元判緩刑

泰籍移工阿倫前年在鹿港鎮彰濱工業區內與友人聚會飲酒後,騎微型電動二輪車要回宿舍,卻在途中撞上另一名移工孟迪,造成孟迪傷重不治,由於阿倫犯後坦承犯行,也積極賠償被害者家屬20萬元,且孟迪左轉時也未打方向燈也有疏失,彰化地方法院國審法官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

這是彰化縣第4件國民法官案件,由彰化地院3名法官合議庭與6名國民法官進行審理,由於被告是外籍移工,首創全國國民法官審判先例,使用無線傳譯科技設備,採雙通譯同時擔任主譯與輔譯,並以「同步朗讀」與「逐步傳譯」交叉運用方式進行審理。

泰籍移工阿倫2023年2月3日晚間8點多與友人在彰化縣彰濱工業區內飲酒後,騎微型電動二輪車要回宿舍時,行經鹿港鎮工南二路與工業東二路路口,撞上前方同向的泰籍移工孟迪,兩人均受傷送醫,但孟迪因未戴安全帽,造成大腦創傷性出血、雙側肺挫傷等重傷致死,阿倫也腦震盪並臉部開放性傷口、上頷骨閉鎖性骨折等。

檢警調查,阿倫酒測值爲每公升0.38毫克,不過孟迪當時將車頭偏左欲左轉,也疏未注意左轉車應打方向燈或手勢,而後方的阿倫也疏未注意前方行車動向,雙方纔發生碰撞。

由於阿倫坦承犯行,也盡力彌補被害者家屬所受傷害,賠償20萬元給家屬,被害者家屬也表示願意原諒被告,不予追究。

阿倫已來臺合法工作4年,月收入含加班約3萬2千元,扣除每月應負擔的仲介費及在臺生活費5千元外,其餘的錢都寄回泰國給家中80歲老母親、2名幼女、及妻子,家中經濟不佳,且還有仲介費尚未清償完。

合議庭法官及國民法官審酌阿倫無酒駕前科,且坦承犯行,並積極面對賠償被害者家屬,且表示目前已戒酒,因此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且因阿倫是家中經濟支柱,又需清償賠償金的借款及仲介費,若將他驅逐出境,恐無法繼續工作賺錢清償債務,因此未將阿倫判處驅逐出境,而是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一名泰籍移工酒駕微型電動二輪車,撞死另一名移工,彰化地方法院國審法官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將他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