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撞死移工 二審仍判刑8年6月
6旬男酒駕撞死泰籍移工,二審判決出爐。(圖:shutterstock/達志)
64歲熊姓男子2023年飲酒後駕車返家途中,在桃園市新屋區撞死站在路旁聊天的泰籍彭姓移工,肇事躲回家2小時被警方逮獲,一審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等罪判刑8年6月,上訴後仍判8年6月,可上訴。
熊男在2023年3月9日晚上酒後開車,,沿桃園市新屋區中山東路2段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至桃園市一處路口撞擊站在該處路旁之彭姓被害人,致彭受有頭胸部鈍挫傷、肋骨骨折、氣血胸、呼吸衰竭等傷勢,於送醫前即心跳停止。
熊男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後,未停留現場查看,亦未對傷者施以必要之救護或向警察機關報案,即置彭於不顧,旋駕車返回其居處。警方到達事故現場處理,其後9日晚上在其居處測得熊克衡吐氣酒精濃度爲每公升0.48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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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