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女酒駕撞死失聯移工 一審判刑2年6月

陳姓女子2年前酒駕行經彰化縣大村鄉山腳路,逆向撞死越南籍宋姓失聯移工,考量被害人家屬已不追究刑責等,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宣判,依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罪處2年6月刑期。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發佈新聞稿,陳姓女子民國113年2月1日深夜在友人住處喝酒,由友人送回其位於大村鄉山腳路租屋處;2日凌晨1時30分許,她未待體內酒精成分完全消退,開車沿山腳路由南往北行駛,因酒精作用致注意力及操控力降低,超速、逆向撞擊對向騎機車的宋姓移工緻傷重不治。

陳姓女子經警據報到場處理,測得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7毫克。

國民法官法庭認爲,被告肇事前時速達128公里,逆向撞死無辜機車騎士,再撞上路邊電線杆,造成鄰近住戶停電,極度危害公衆交通安全,情節嚴重。

國民法官考量,被告就業穩定,無前科,此件民事賠償難度頗高,但被告仍盡力賠償被害人家屬,被害人母親已不欲追究被告刑責,且無證據顯示被告有酗酒習慣,更生可能性高、再犯可能性低,依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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