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夫偷吃遭抓!傻回「爽了7、8次」 老婆氣炸提告結果曝

一名妻子發現老公在外偷吃,還至少發生7、8次性行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發(化名)與妻子小圓(化名)結縭近20年,卻與工作上認識的女子小珍(化名)踏破道德藩籬,交往約2年分手,但這段不倫戀還是被小圓發現,他也承認兩人發生過約8次性行爲。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判阿發和小珍應連帶給付小圓35萬元賠償金。

判決書指出,阿發與小圓原是育有兩女的幸福家庭,可阿發2022年間因工作與小珍相識,隨後一發不可收拾展開地下戀情,交往近2年後於2024年初分手,但這期間已發生過多次性行爲。小圓主張,兩人行動顯然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共同侵害其配偶權,導致自己精神上受有痛苦,請求兩人應連帶給付100萬元精神賠償金。

阿發庭間坦承不諱,惟認爲賠償金額部分過高,請法官審酌;小珍則表示兩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爲,但沒有「很多次」,並同樣針對賠償金提出異議。不過,據小圓的錄音,她曾質問阿發「你跟她做的這些2、3、4、5、6 次除了在摩鐵,啊其他的是在哪裡?在哪裡?」,阿發回應在小珍的租屋處,「半年齁,半年應該7、8次了吧。」足見兩人至少發生7至8次的性行爲。

法官兼衡,阿發和小珍造成小圓精神上痛苦程度非微等侵權行爲,及兩造工作情形、生活狀況及各自名下財產及所得等一切情狀,認兩人應連帶給付35萬元賠償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