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人妻偷吃學長喊「是Gay蜜」遭婆婆神套話 人夫氣炸怒告
▲偷情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審理一起損害賠償案,主角小黎(化名)控訴妻子陳姓女子與黃姓男子(現役軍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發展超越朋友的親密關係,導致婚姻破裂,請求精神慰撫金賠償。法院審酌相關事證後,判決陳女與黃男須連帶賠償小黎新臺幣10萬元。
根據判決內容,小黎與陳女於2022年5月結婚,育有一對雙胞胎女兒。不久後,小黎因案入獄服刑。陳女與黃男原爲國中學長學妹,2023年4月重逢後,黃男明知陳女已婚仍與其互動頻繁。2023年5月,黃男在個人IG公開與陳女及其雙胞胎女兒的合照,並配文「一家人」。
同年6月,黃又發佈兩人親密合照,陳女也在自己的IG主頁標註黃男帳號,旁邊加上鑽戒及愛心符號,象徵戀人身分。2023年7月間,陳女甚至在通訊軟體中,被小黎的母親套話坦承另交男友,並透露偶爾住在男友家。
面對指控,陳女與黃男否認有婚外情,強調彼此僅爲「姐妹」或閨密,並稱黃男爲同性戀者,兩人親密合照只是姐妺情誼。陳女表示,向婆婆提及交男友一事只是氣話,並未真正與黃男交往。
不過,法院調查對話紀錄及IG貼文,認定雙方行爲已逾越一般朋友界線,足以動搖小黎對婚姻的信賴,破壞家庭生活的圓滿與幸福。
法官指出,「侵害配偶權」不僅限於通姦,凡夫妻一方與他人發展超越正常社交的親密關係,影響婚姻生活即屬不法。考量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及實際情節,法院判定陳女與黃男須連帶賠償小黎1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