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助理偷吃人妻喊「寶貝老婆」 挨告辯:還在學習拿捏與選民的距離
議員助理偷吃人妻,綠帽夫心寒提告並求償。(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人夫控訴,妻子阿芬(化名)出軌議員助理阿德(化名),兩人經常外出約會,還互傳「寶貝老婆」、「我們真的很像天作之合」等甜言蜜語,讓人夫遭受痛心疾首的打擊,因此向兩人提告。阿芬對此否認,阿德則表示「尚在學習拿捏與選民之間的關係與距離」,用字措辭不當並非有意。經法院審理,最終判定阿芬與阿德應連帶賠償新臺幣20萬元精神慰撫金。
根據判決,一名人夫與妻子阿芬於2013年12月間結婚,然而,男子阿德明知阿芬有配偶,竟於2022年至2023年7月間與阿芬交往,兩人不僅時常外出約會,還會用LINE互傳甜言蜜語,內容包含「寶貝老婆」、「愛妳」、「我可以給妳我的所有」、「所以我們真的很像天作之合」等親密訊息。2022年11月,人夫發現這一切,念在夫妻之緣,他要求妻子阿芬籤協議書,承諾應遵守婚姻,因此未訴諸法律程序。
豈料,阿芬卻在2023年11月搶先提起離婚訴訟,雙方在同年12月經法院調解離婚,這讓人夫遭受痛心疾首的背叛及打擊,於是向阿芬與阿德提告,並求償51萬元。
阿芬主張,自己雖有籤協議書,同意原告可以隨時查看手機、通訊軟體等內容,但這是受原告以未成年子女作爲脅迫下所爲,協議書違反公序良俗而爲無效,且原告所提出的智慧手錶及手機內的對話紀錄截圖,均未經她同意,侵害其隱私權,應無證據能力;況且自己也沒有過分之舉,殊難據此認定有逾越結交普通朋友一般社交行爲之不正常往來。
阿德辯稱,自己是議員服務處行政助理,2022年9月底因選民服務而認識阿芬,兩人僅一般朋友,交往並非屬實,聊天內容也不是他所爲。至於曾傳訊「我不想以後都見不到妳」、「但是我願意守護着妳」、「我也很不想失去你」、「可是我不能沒有你」等語,是因聽聞原告限制阿芬的交友自由,基於同情、單純站在朋友立場;他表示,這是第一份工作,「尚在學習拿捏與選民之間的關係與距離,用字措辭若有不當並非有意爲之」。
橋頭地院審理,從對話紀錄可見,阿德多次傳訊稱呼阿芬爲「寶貝老婆」,內容多爲親密伴侶間之敘說情愛的甜言蜜語,及對未來共同生活的美好憧憬,顯見被告2人已逾越一般朋友交往之分際;縱然被告2人間並無關於性行爲的訊息,無證據足以證明有發生性行爲,但被告2人已有破壞原告的婚姻幸福,最終判定阿芬與阿德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