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夫偷吃女客逼交往4個月 正宮見「不起訴書」崩潰!結局超反轉

小美直到收到不起訴書才驚覺丈夫出軌,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阿德(化名)與女酒客小萱(化名)搞婚外情,兩人不但私下交往4個月,還被拍到同回租屋處,氣得她怒告求償60萬元。法院審理時,小萱竟辯稱「是被逼交往」,更自爆遭阿德「強脫褲子」發生關係,但法官檢視對話紀錄後打臉她的說法,最終判2人須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與阿德於2013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但阿德長期在高雄工作,僅假日回臺中。2021年間,阿德在經營的酒坊認識女客人小萱,兩人發展出婚外情,直到2022年1月1日凌晨,小萱因酒醉要求阿德接送,兩人一同返回高雄租屋處,事後小萱卻反控阿德「趁機性交」,但檢方調查後不起訴。

小美直到收到不起訴書才驚覺丈夫出軌,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阿德在法庭上坦承外遇,但辯稱賠償金太高,只願付20萬元;小萱則喊冤,稱自己是被阿德「強迫交往」,更指控阿德曾於2021年3月24日對她性侵得逞,兩人因此「非自願」交往4個月。

不過,法官調閱兩人LINE對話紀錄發現,小萱雖曾抱怨阿德「強脫褲子」,但事後仍繼續聯繫,甚至傳訊「您說您會好好保護我的」,互動親密,毫無遭脅迫跡象。此外,她還自承交往4個月,卻從未報警或求助,說詞明顯矛盾,因此認定2人確實有不正當關係,已侵害配偶權。

法院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小美擔任瑜珈老師月收2萬元,阿德年收80萬元,小萱目前無業,最終判2人須連帶賠償小美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