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防法研修 拒撤離擬最高罰15萬

內政部昨部務會報安排消防署報告「災害防救法歷次修法重點盤整暨災害防救法研議方向」,會後記者會說明相關內容。記者張曼蘋/攝影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流造成多人死傷,撤離責任歸屬中央、地方吵翻天。內政部長劉世芳昨表示,中央、地方分工權責仍有持續精進空間,將舉辦災害防救法研修座談會,完善災害防救機制。內政部消防署主秘張裕忠透露,未來若不配合強制撤離,初擬修法版本罰3萬至15萬元。

內政部部務會報,昨安排消防署報告「災害防救法歷次修法重點盤整暨災害防救法研議方向」。劉世芳說,「災害防救法」自89年7月19日製定公佈以來,歷經11次修正,法制及體制已具一定基礎,但面對全球氣候變遷,以及複合型、新興災害類型挑戰,仍需謹慎應對、快速應變,因此消防署將邀集相關專家學者、中央部會,以及地方政府舉行災防法研修座談會,完善災害防救機制。

劉世芳指出,去年0403花蓮地震,與今年0121嘉義地震、丹娜絲颱風、樺加沙颱風,還有花蓮馬太鞍溪、立霧溪堰塞湖等災害過程中,在中央地方分工權責、災害通報機制、疏散撤離落實、災後復原重建、啓動災害漫遊等面向,仍有持續精進空間。

劉世芳說,災害防救法今年5月28日修正公佈,未來將朝向明確中央與地方權責分工、加強災害告警讓民衆知悉、強化疏散撤離、精進復原重建、建立啓動災時通訊漫遊機制、明確假訊息查證、澄清機制等面向,研議修正災害防救法,全面強化災害防救機制。

關於修法研議方向,張裕忠說,針對堰塞湖事件,會考慮在法條增列加強演練,還有定期檢測村裡的廣播設備、疏散撤離等,針對民衆不配合撤離,可能會有強制執行。

「目前內部初擬內容是如果不撤離,可以罰3萬到15萬元。」張裕忠說,這只是消防署初步版本,尚未送內政部討論。

今年丹娜絲颱風造成臺南通訊中斷,淪爲孤島。張裕忠說,也會研議要求電信業者建立備援機制,以及網路漫遊的啓動和撤除時機,授權應變中心必要時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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