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少女「看鮑魚、內內」拍裸照!男大生判1年半獲緩刑
▲彰化1名少女遭男大生誘騙拍裸照。(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又見網路色誘未成年!彰化一名男大生,去年4月透過手機遊戲認識一名少女後,私訊傳送「打手槍」、「看內內」等露骨言語,誘騙少女自行拍攝私密照傳給他觀賞。審理期間雙方已經調解,私密照未流出,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男大生1年6月徒刑,緩刑4年,並需接受40小時義務勞務和6小時性平課程。
依據判決書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4月1日深夜。當時剛滿18歲男大生,透過某熱門手遊認識一名就讀國中的少女,兩人隨後改私聊。男子在對話中連續數日傳送「打手槍」、「要看嗎」、「先看你的」、「看鮑魚」、「順便看內內」等極具暗示性的言語,不斷引誘少女自拍隱私部位照片。
年幼無知的少女最終在他的慫恿下,在自己家中的廁所內自拍影像,並透過IG傳送給對方觀覽。事件會曝光,是因爲少女的家人無意間發現兩人之間的異常對話,驚覺事態嚴重,立即報警。
在偵查和審理過程中,該名男大生自白承認與事實相符,因此認定他的犯行明確。彰化地院審理認爲,其犯罪目的僅是供自己觀覽,並非爲了散佈或營利;男大生當面道歉,與被害少女和家人達成調解,少女家屬表示不再追究責任。依「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但給予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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