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館長」臺中健身房未成開貨車撞大門 鐵粉二審仍判5年8月
館長陳之漢粉絲林姓男子因應徵未果,竟開小貨車衝撞成吉思汗健身房,被依殺人未遂罪重判5年8月。(資料照片)
館長陳之漢粉絲林姓男子因應徵未果,竟開小貨車衝撞成吉思汗健身房,被依殺人未遂罪重判5年8月。(資料照片)
31歲林姓男子在去年(2024)5月間因到臺中北屯區「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房應徵未果,竟在6月間駕友人貨車衝撞健身房,幸未釀人員傷亡,檢方以殺人未遂起訴,臺中地院審理時林男辯稱「有注意沒有人才撞下去」,一審重判他5年8月徒刑,林男不服判決上訴,今(11日)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原判。
檢警調查,林男是陳之漢粉絲,2024年5月前往位於臺中北屯區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應徵教練未果,又再以臉書私訊傳給館長仍未獲迴應,未料他竟在6月12日傍晚駕駛許姓友人(34歲)租賃的貨車,衝撞成吉思汗臺中館,造成大門破裂,但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到場當場逮捕時將林依殺人未遂罪送辦,法院裁定羈押。
臺中地院審理時,林男坦承毀損,但否認殺人未遂,辯稱他有注意稍微看一下有沒有人才撞下去,強調自己沒有殺人或撞人的意圖。一審法官審酌,林男選在健身房的運動尖峰時段犯案,衝撞大門時刻意加速,且未查看當時是否有員工、民衆進出,過程中也未鳴按喇叭示警,依殺人未遂罪,重判5年8月徒刑。林男不服判決上訴,今(11日)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