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N號房主謀 二審判11年8月

震驚全臺「臺版N號房」案件,自稱「臺蘿教主」陳男等6人透過社羣平臺誘騙未成年少女自拍裸露影像再販售,臺中高分院審結宣判。(馮惠宜攝)

震驚全臺的「臺版N號房」案件,自稱「臺蘿教主」的陳姓男子與劉姓男子等6人透過Telegram社羣平臺誘騙未成年少女自拍異物插入下體、吃屎、喝尿等裸露影像,再將影像販售,檢方求刑30年,一審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名,判處陳男12年、劉男10年,餘等判1年5月至6年不等徒刑。二審23日審結改判陳11年8月、劉男9年10月,其餘上訴駁回。

臺中地檢署在2023年偵破以陳男爲首的「臺版N號房」集團,起訴書指出,集團在網路上自稱「姐姐」,以「接一次攝影案賺X萬元」、蘋果手機等吸引少女上門,再以辦理進模特兒公司的就職手續爲由,要求少女穿學生制服、手持證件拍照,藉此掌握少女的年齡與學校等個資,再要求少女做出各種不雅、噁心的性動作。

少女拍完影像索取酬勞時,集團馬上變臉,告知「一切都是騙妳的」,還威脅「我們知道妳的學校與地址」,威脅繼續拍攝,否則就散佈公開,受害少女處於驚恐無助夢魘中,已有數人自殘,被害人中最年幼者僅9歲。

陳男與潘姓共犯在通訊軟體Telegram成立「SCP」社羣,將少女的不雅影片彙集成個別檔案夾,累積到一定數量後,再以少女的外貌,或拍攝的姿勢等特徵,命名「傳教聖女系列」、「龍豬系列」、「所蘿門王寶藏系列」等專輯,再由劉男等4人負責販賣裸照和影片,短短3個月即海撈逾800萬元。

臺中地院一審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主謀陳男12年徒刑,潘男判刑6年、劉男判刑10年,張男判刑3年,蘇男判刑1年5月、緩刑4年,條件是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與接受法治教育3場。該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23日審結,考量陳與2名被害者和解,而劉也與1名被害者和解,改判陳11年8月,劉改判9年10月,餘4人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