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神棍謊稱「喪魔仔」下咒恐嚇!性侵猥褻鄰居母女重判9年定讞
▲彰化男子謊稱自己是「喪魔仔」,性侵猥褻鄰居母女得逞。(圖/123RF)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彰化開設國術館的林姓男子,謊稱自己具有通靈、畫符咒等異能,他發現鄰居母女因父親有外遇,藉機騙說對方家中遭下符咒,自己是會施用符咒的「喪魔仔」,所以要求母女配合他施法。鄰居母女因此多次遭林男性侵、猥褻,事後才察覺有異報警。一審將林男判刑5年6月,二審加重改判有期徒刑9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現年67歲的林男在彰化市合法開設國術館,但他自稱有通靈、畫符咒等異能。他與鄰居阿美(化名)認識2、30年,阿美與先生育有一女小嬌(化名),小嬌出生沒多久後,就因病造成中度智能障礙,另有身心障礙手冊。而阿美因爲先生外遇問題,找上林男。
林男說阿美的先生引鬼入厝,而且住家陰氣很重,還說阿美家飲水機、牀鋪都被下符咒,更說阿美家街坊鄰居太多,講話不方便,將阿美、小嬌帶到自己位在彰化市的住處中。等到了自家後,林男謊稱自己擁有高強異能,會使用符咒,形塑自己爲法術很厲害之「喪魔仔」,要求兩母女配合自己。
林男藉機將阿美、小嬌分別支開,而後再對母女分別猥褻,甚至還帶走小嬌到汽車旅館中,恫嚇:「要乖乖的,不然就拿OO插入妳的下體,讓妳嫁不出去」、「我的符咒很厲害」等話,逼迫小嬌性侵得逞。兩母女察覺有異,報警處理,檢警逮捕林男,之後對林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罪,辯稱都只有按摩、按壓而已,並未撫摸兩母女的敏感地帶,也未性侵。但法院根據2人的供詞,認定林男確實猥褻、性侵得逞。一審法院將林男判刑5年6月,但二審加重改判有期徒刑9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