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暗巷性侵少女!還PO文「她打砲6次性慾強」 4度犯案重判5年
▲焊接工對少女伸魔掌還公開po文遭判刑5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22歲焊接工人「大雄」透過網路結識少女「小莉」後,不僅多次強制性交,更以散佈私密訊息要脅,迫使少女持續就範。法院依4項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大雄」於2023年3月3日首次犯案,在彰化某國小旁暗巷,不顧「小莉」以言語、肢體反抗,強行撫摸並性侵得逞。兩日後更變本加厲,見到她打算與男友會面,竟透過網路威脅公開兩人關係,甚至在超過5,000人臉書社團張貼「有男友還跟我打砲6次」等誹謗文字,並附上照片。
更令人髮指的是,「大雄」後續以「刪文交換條件」爲由,脅迫女孩再度發生關係,甚至要求錄製其與男友的性愛影片。她因恐懼名譽受損,短短9天內又遭性侵4次,地點包含學校暗巷及汽車旅館。直至家人察覺異狀報警,警方於4月20日搜索其住處,查扣犯案用手機2支,全案才曝光。
小莉於偵訊時證實,2023年3月3日首次遭侵犯前,大雄就透過網路威脅「我很兇會拿刀砍人」、「曾把人打到住院」,見面時更強調「剛打完人回來」。儘管她以手阻擋並喊「不要」,仍被強脫衣褲性侵得逞。更惡劣的是,竟在5,000人社團發文「有男友還跟我打炮6次」,附上照片,並威脅「不配合就讓全校和家人知道」。
法院審理時,大雄否認部分犯行,但法官根據對話紀錄、網路貼文及女孩驗傷報告,認定其惡行重大,甚至讓小莉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羣,審酌其利用未成年人心智弱勢,犯後更散佈不實訊息,嚴重危害被害人身心,未取得被害人原諒及和解,判處5年徒刑,並沒收犯罪用手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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