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脅迫少女4度性侵 還PO網羞辱「海王、性慾強」

彰化一名21歲男子阿德(化名)透過網路遊戲結識15歲少女A女,竟在短短9天內,以「公開性愛對話」爲要脅,4度強迫對方發生性關係,甚至還在臉書社團PO文羞辱A女是「海王」、「性慾強」,惡行重大。(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彰化一名21歲男子阿德(化名)透過網路遊戲結識15歲少女A女,竟在短短9天內,以「公開性愛對話」爲要脅,4度強迫對方發生性關係,甚至還在臉書社團PO文羞辱A女是「海王」、「性慾強」,惡行重大。彰化地院審理後,依4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及1個加重誹謗罪,合併判處5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A女於去年3月透過手遊《傳說對決》認識,兩人相約見面後,阿德竟不顧A女反抗,在彰化某國小旁暗巷強制性侵得逞。

事後,A女試圖疏遠,阿德竟惱羞成怒,在Instagram威脅:「我有對話紀錄,PO出去妳就紅了!」更在擁有4000多名成員的臉書社團《傳說對決副本外流社》發文羞辱:「有男友了還要當海王?跟我打炮6次,性慾很強是不是?」甚至附上A女照片,讓網友肉搜。

A女因害怕名譽受損,被迫答應阿德條件,9天內又遭3度性侵,甚至被帶往汽車旅館逞欲。直到A女情緒崩潰,母親察覺異狀報警,全案才曝光。

彰化地院審理時,阿德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但法官根據對話紀錄發現,A女多次明確拒絕,甚至用手阻擋,阿德卻仍強行侵犯,更以「公開私密照」、「去學校鬧」等話術脅迫,惡性重大。

法官認爲,阿德利用A女年幼、害怕的心理,反覆施壓,導致A女事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羣(PTSD),需接受心理治療。審酌阿德毫無悔意,也未賠償被害人,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判刑,4次性侵各判3年6月至3年10月,合併執行5年,並沒收犯罪用手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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