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哽咽證實 剴剴42處瘀青
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29日審理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嫌虐死案。臺大醫院兒童胸腔加護科主任呂立證稱,剴剴全身有42處瘀青,證明生前疑遭凌虐。(本報資料照片)
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嫌虐死案,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29日繼續開庭審理,傳喚鑑定人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病理組長許倬憲、臺大醫院兒童胸腔加護科主任呂立。許證稱剴剴遭長時間罰站、毆打成傷,間接死因爲營養不良與肺炎,皮下瘀傷「跟被棒球棒毆打的一樣」;呂立則證稱,剴剴身上的傷是過世前1個月密集造成,遍及全身,且生殖器有深度撕裂傷的新、舊傷勢,導致其陰囊皺褶變少,高度懷疑遭到性虐待。
國民法官法庭爲了解剴剴身上傷勢,昨上午傳喚許倬憲作證。許表示,剴剴相驗時全身多處瘀傷、挫傷,形成皮下組織液鬱積,且因血液循環造成細胞缺氧,最終導致低血溶性休克死亡。
許說,剴剴體型削瘦,可清楚看見肋骨輪廓,臀部呈現皺摺狀,顯示長時間營養不良,其非因橫紋肌溶解造成腎衰竭而死,是因遭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成傷,間接死亡原因是營養不良與肺炎。
呂立作證稱,剴剴全身42處瘀青,證明生前疑遭凌虐,耳朵有許多掐痕瘀青,證明曾被用力掐捏;臉頰瘀傷疑遭捆綁或勒住,另左眼瘀青、兩側頭頂皮外出血、嘴脣瘀傷及左嘴角裂傷、牙齦上方受傷、下門牙缺牙、死前嘴巴疑被塞入異物致破皮、下巴黏膜受傷,且鼻孔兩孔邊受傷。
另剴剴左側脖子下方整片瘀傷,疑遭尖銳物品刮痕,左側肩胛骨瘀傷爲外力造成,屬虐待型傷勢;右手前臂傷勢疑爲捆綁造成;左手背與手指、指甲周邊等部分也有瘀青;鼠蹊部瘀青,屬虐待型傷勢;陰莖、陰囊有疤,顯示深度撕裂傷,周邊有新傷,右大腿瘀青、膝蓋傷勢爲虐待造成;右腳踝下緣嚴重紅腫,疑久站、捆綁造成。呂還在說明剴剴遭凌虐時忍不住哽咽。
民進黨北市議員簡舒培昨質疑社會局未對此案做行政裁處,社會局長姚淑文反駁,去年檢方起訴後,即依起訴書公佈保母姊妹姓名,並持續關注案情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