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外遇靠「出差5天」揪出小王 正牌尪心碎反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中部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小芸(化名)近年來突然變得很情緒化,他心中起疑,便趁着工作出差5天的機會,請朋友幫忙觀察,果然抓到妻子外遇阿輝(化名),兩人竟在公共場所擁抱、接吻,憤而決定對阿輝提告求償40萬元。雖然阿輝矢口否認,但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仍判他應賠償人夫12萬元較爲適當。

▲人夫懷疑妻子小芸有外遇,沒想到真的在出差期間獲得「鐵證」。(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他和妻子小芸原本婚後生活美滿,但近年來妻子突然變得很情緒化,他多次溝通都無法找到原因,這纔開始懷疑妻子是否有婚外情;去年10月間他恰巧有工作需要到國外出差5天,便請朋友幫忙留意,沒想到妻子真的趁他不在家時,和阿輝一起去逛百貨公司,甚至在公共場所搭肩、摟腰、擁抱及接吻。

人夫認爲,阿輝和小芸是臉書好友,還曾按贊小芸談論婆媳關係的文章,阿輝應當知道小芸已婚,卻還是發展出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憤而決定對阿輝提告求償40萬元。

阿輝則辯稱,人夫對他和小芸的行蹤、私生活進行監視及搜錄行爲,顯然已經侵害到隱私權,所謂的「照片」是違法跟拍取得,根本不能當作證據使用。

不過,法官認爲,人夫並非無端監控小芸的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而且他取得照片的手段、目的沒有逾越比例原則,所以這些照片應當具有證據能力;而在照片中,阿輝和小芸的確有做出擁抱、接吻、搭肩等親密行爲,顯然已經逾矩。

至於阿輝當時是否知道小芸已婚,法官表示,雖然阿輝按讚了小芸的臉書文章,但因爲按贊沒有日期可以確認,所以無法證明兩人出遊時,他是否已經知道女方已婚。

接着法官話鋒一轉,指出小芸當時帶着家人一同赴約,阿輝卻疏於注意小芸可能已婚這件事情,仍與小芸一同出遊、做出親密肢體接觸等行爲,此舉確實侵害到人夫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而且情節重大,最終仍判阿輝應賠償人夫12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