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事故頻傳 衛福部擬修法「從嚴」限制施術醫師資格

醫美事故頻傳,衛福部擬修法「從嚴」,限制施術醫師資格。(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北市某醫美診所爆發醫療事故,50歲簡姓男子接受「陰莖增大術」後身亡,引發病人對醫美安全疑慮。目前國內《特管辦法》只針對特定醫美手術限制人員資格,衛福部今日指出,未來將「從嚴」修正,除了強化人員訓練,管理範圍也將擴大,將所有醫美項目分類、一一限定操作醫師資格。

據媒體報導,涉案外科醫師丁斌煌曾改過兩次名,過去就傳出多次醫療事故,2013年曾替男病患進行抽脂、自體脂肪移植、胃繞道手術等,使病患因血栓死亡;也曾在醫美診所替女病患抽脂、豐胸,卻因手術疏失導致大腸穿孔並腹膜炎引發敗血症。

近年國內醫美事件頻傳,但臺灣對美容醫學管理制度寬鬆,只要有醫師執照,即使未受專科訓練也能做醫美。衛福部制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針對醫美分級管理,但只有削骨、拉皮、抽脂、隆乳隆鼻等8類特定醫美手術登記列管,限制須由專科醫師施行。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近期發生多起醫美事故,衛福部正規畫修正特管辦法,朝「從嚴」方向進行,但具體內容仍需討論。許多專家建議,人員資格訓練應加強,衛福部也十分認同。

劉玉菁說明,特管辦法未來將從嚴,是指管理範疇將「擴大」,更明確規範「哪些資格的醫師可執行哪些醫美項目」。也就是說,除了目前部分醫美手術項目,針對其他醫美處置,如雷射光療等非手術行爲,依照其風險高低,也要進行更細緻的分類管理,不同的醫美項目都要求符合資格醫師才能操作。

部分醫界意見認爲,醫美應限定由整形外科、皮膚科等次專科醫師才能操作。劉玉菁強調,醫療管理需要一整套機制,人員能力強化很重要,但不只是把人員列次專科那麼簡單,針對診所、醫院等機構的責任義務,也要納入並加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