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臺前幕後的法治追求

法治日報記者 董凡超

公平正義,自古以來就是老百姓的樸素追求,也是藝術創作的重要元素。

6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偵查廳正式掛牌成立,標誌着檢察偵查專業化發展邁上新臺階,有利於檢察機關更好統籌加強檢察偵查機制、機構和專門化建設,更好地助力嚴懲司法腐敗,維護司法公正。

當天晚上,由中央電視臺、最高檢影視中心等出品,演員張譯、李光潔、蔣欣等領銜主演的首部檢察偵查題材電視劇《以法之名》在央視八套黃金檔開播後迅速引發觀劇熱潮,成爲今夏又一爆款劇集。該劇以獨特的檢察視角,聚焦司法系統內部的自我淨化,爲觀衆呈現了一場關於法治精神的深刻探討。

詮釋司法反腐的檢察擔當

作爲首部聚焦檢察偵查工作的影視作品,《以法之名》將鏡頭對準檢察偵查這一懲治司法腐敗的前沿陣地,不僅填補了法治題材影視創作的空白,更以直面社會痛點的勇氣,真實展現了檢察機關高質效偵辦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的實踐成果,生動詮釋了新時代檢察偵查幹警的擔當作爲。

檢察偵查工作雖肩負着懲治司法腐敗的重要使命,卻因專業性強而鮮爲人知。《以法之名》講述了以海東省檢察院第十一檢察部檢察官洪亮、第一檢察部檢察官鄭雅萍爲代表的檢察官,在省委政法委、省檢察院領導下,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依法穩慎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捍衛司法公正的故事。該劇以通俗化表達打破專業壁壘,既保持了法律嚴肅性,又通過藝術轉化讓司法工作可感可知。

在藝術呈現上,該劇獨創“案件融合”創作手法,將多個真實案例的藝術提煉貫穿全劇。不同於簡單的案件復現,創作者對大量司法腐敗案件進行深度解構,提取最具典型性的細節元素,通過“碎片化植入”的方式重構藝術真實。無論是老檢察官臨退休前的執着堅守,還是犯罪嫌疑人在墓碑前的細微動作,這些經過淬鍊的生活細節,既源於現實又高於現實,實現了“似曾相識卻不完全對應”的藝術效果。正如導演傅東育所言,創作團隊在走訪百餘位檢察官的基礎上,通過藝術加工實現了生活真實向藝術真實的昇華。

該劇引發的某些程序性質疑,恰恰反映了法治題材創作的特殊性。藝術創作不必拘泥於嚴苛的辦案流程還原,而應着眼於法治精神的本質傳達。這種“合理的真實性”追求,正是對“藝術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創作規律的生動詮釋。或許正如創作者所期待的,這部劇的最大價值不在於提供標準答案,而在於通過藝術化的表達,激發全社會對司法公正的持續關注與思考。

去臉譜化式的人物塑造

“男主洪亮沒有主角光環,性格還有些佛系。請假這段好真實,打工人狠狠共情了。”

“李人駿到底是好是壞,這個人物塑造真是打破了‘非黑即白’的角色濾鏡,太複雜了。”

《以法之名》播出後,廣大觀衆對劇中接地氣、去臉譜化的人物塑造討論熱烈。

導演傅東育表示,主創團隊特別希望通過人物設計,表現我國在法治社會建設中司法者面臨的困境以及堅守。“他們穿上檢察服是司法者,回到家中可能要面臨生活中的各種人情世故。他們會被生活磨平棱角,但因爲是檢察官,當面對情與法的時候、需要在正義與邪惡之間作出抉擇的時候,他們必須有勇氣和責任,必須守住公平正義的底線。”

以代理檢察長李人駿爲例,其行爲動機始終遊走在正義與私利之間,讓觀衆難以簡單判斷其真實立場。在萬海案中,他爲了能順利升職,不顧案件本身的複雜性,堅持推進案件提起公訴。東平市公安局局長許言午的前後行爲反差,更是引發觀衆廣泛討論和多重解讀。喬振興的意外死亡案被定性爲自殺,他不僅未加質疑,還阻止喬振興的表弟秦鋒繼續深入調查。而在關鍵時刻,他暗中向秦鋒透露了喬振興生前的行動軌跡,助其繼續追查真相。在洪亮遭陷害時出手相助,爲其洗清冤屈。這種複雜的人物塑造,不僅增強了劇情的懸疑性,更引發了關於法治與人性的深層思考。

“洪亮這個角色一出場就要離職,作爲十一部的檢察官,他經常因爲查‘自己人’受埋怨。但慢慢往後你會發現,他雖然有些慫、偶爾流露小失落,但到了關鍵時刻、到了較真的時候,他所有的行爲都迸發出一種近乎固執的勇氣和不容置疑的職責操守,他追求公平正義的心依然滾燙。”參與了《以法之名》審片工作的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偵查部檢察官助理楊佳音表示,她在劇中看到了活生生的、真實的檢察官形象。

“通過這次出演,我更加理解作爲一名檢察官的使命和擔當。他們辦理的每一起案件背後都是一個人或一個家庭的命運,容不得半點馬虎。”演員李光潔說。

真實案件融合的藝術淬鍊

《以法之名》創造性地實現了從生活真實到藝術真實的昇華。這部劇並非簡單地將現實案件照搬熒屏,而是通過藝術的匠心獨運,將多個真實案件的精華萃取、融合。

這部作品歷時3年精心打造。主創團隊走訪了4個省的十幾個基層檢察院,查閱陳年舊案、旁聽案件審理,熟悉檢察偵查工作的辦案流程,還採訪了百餘名辦案檢察官及多名涉嫌司法腐敗、職務犯罪的在押人員,深入瞭解“墜入深淵者”的心路歷程。最高檢影視中心更是全程參與創作和指導拍攝,確保每一場戲都符合法律程序。

劇中那些令人過目難忘的細節——臨近退休檢察官的執着、犯罪嫌疑人在墓碑前的微妙舉動,乃至上級指導組面對飯局邀約時的謹慎態度——無不閃耀着真實的光芒。這些細節或許並非完全來自某個具體案件,卻因其對司法生態本質的準確把握而顯得格外真實可信。

值得注意的是,該劇並未刻意追求程序細節的絕對精確。正如導演傅東育所說:“我們走訪了100多名檢察官,但創作終究是藝術加工。”這種藝術化的處理非但不是缺陷,反而爲觀衆提供了思考空間——通過適度的“留白”引發對司法公正的深層探討。

劇中,幾個關鍵案件深刻展現了司法不公對普通人命運的摧毀性打擊,以及檢察幹警追尋真相的艱難歷程。

在萬海案中,企業家萬海被誣陷爲黑惡勢力頭目,莫名揹負“萬家燈火娛樂城傷害案主謀”等罪名。爲保護遭人脅迫的兒子萬潮,他被迫認罪。結果企業破產,父子離散。更殘酷的是,兒子爲替他討回公道,反被真兇打成重傷。直到檢察機關重啓調查,這場悲劇才得以終結。

張文菁案則呈現了理想主義者的困境。懷揣法治夢想的律師張文菁,竟被栽贓爲黑惡組織成員。若非指導組明察秋毫,她的職業生涯與人生信念將徹底崩塌。

在喬振興案中,喬振興被黑惡勢力所害,卻被僞造成因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畏罪自殺的情況。其遺孀和女兒不僅要承受喪親之痛,還要忍受“貪官家屬”的污名。

這些案例揭示了一個殘酷現實:一個錯案足以摧毀幾代人的生活。劇中人的遭遇讓“辦案就是辦別人的人生”這一命題變得無比具象——司法天平稍有傾斜,便是天堂與地獄的差別。

正是基於這樣的人文關懷,該劇在展現司法糾偏過程時,格外凸顯了法治工作者羣體的專業與擔當。無論是洪亮對蛛絲馬跡的敏銳洞察,還是鄭雅萍對辦案程序的嚴苛把控,都生動詮釋了“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深層含義:正義不僅要實現,更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當檢察官們頂着壓力還原真相時,他們挽救的不僅是當事人的清白,更是公衆對法治的信仰。

在法治中國建設深入推進的今天,《以法之名》以現實主義筆觸記錄火熱法治實踐,既是對檢察偵查工作的藝術禮讚,更是對公平正義永不褪色的時代謳歌。這部劇的成功實踐表明,只有紮根法治土壤、呼應羣衆期待的文藝創作,才能真正奏響時代強音。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