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3,000萬沒人繼承「全進國庫」!律師:無血緣都可以藉遺囑成繼承人

遺產不是一定會留給家人,甚至可能全部充公;若無法定繼承人、也未立遺囑,遺產將成爲國庫收入,變成「非自願的愛國」。(圖/報系資料照)

「捐」3000萬元給國庫,愛臺灣!不給家人?

財政部國庫署日前公告,「今年」截至4月底爲止,全臺共有14件無人繼承遺產,合計超過6,600萬元,其中一筆高達 3,4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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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會有這麼多「無人繼承」的遺產,成爲國庫的收入?

問題出在理所當然!

我們以爲遺產一定會留給親人,其實不然,如果「沒有法定繼承人」而且「沒有寫遺囑」,遺產就會被充公。

如果每一個人都有寫遺囑的話,就可以把遺產留給你所愛的人,可以給親戚,可以給朋友,更可以捐給公益團體…,如此一來我們的遺產就不會充公。

有一些思考點,給大家參考

1.你的法定繼承人沒有想像中的廣

法定繼承人只有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如果他們都不在了,那麼你就沒有法定繼承人能夠繼承你的遺產了。

兄弟姐妹的小孩,不是你的繼承人。

叔叔伯伯阿姨,不是你的繼承人。

2.一份法律文件 就能延續家裡的愛!

阿姨、叔叔、堂、表、侄、甥都不是法定繼承人,但是可以寫一份合法有效遺囑,讓他們也可以成爲「繼承人」,就算沒有血緣,連襟、妯娌、摯友、閨蜜,也都可以藉由遺囑成爲「繼承人」。

3.單身族 可以盡情擁抱這個世界

單身沒有子女,未來如果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法律上就沒有特留分的限制,可以把財產全部給你所愛的人,也可以全部捐給公益團體。

4.關心身旁的親友

我不是鼓勵大家去爭取遺產,而是讓沒有法定繼承人的朋友,讓他們知道,未來一生的努力與積蓄,不是理所當然的送進國庫。

我們一生的努力,可以用遺囑傳承給我們所愛的人,他會感覺到你的愛,不是更有意義與溫度嗎?

5.此刻 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

有愛就要說,有愛就要行動。

就算遺產想要捐給國家,也是甘心樂意的安排纔是,而不是因爲沒安排好而被充公。

也許現在年紀輕,想說以後老了再說,但是誰也不知道人生哪一天才是最後一天?等到真的很老的時候或重病的時候,還有能力寫遺囑嗎?

此刻,纔是我們最能把握「愛」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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