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3個孩子月付1.8萬 失業父慘遭拒!法官判準「原因」曝光
要3個孩子月付1.8萬扶養費用,失業父慘遭拒絕!法官判準「原因」曝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61歲男子阿國(化名)已經失業10年多,連健保費都需求人代繳,又因腰傷、腳傷需頻繁就醫,並經醫師要求需馬上進行脊椎開刀,否則無法行動、生活無法自理,但他的3個孩子卻對他不聞不問,還失去聯繫。阿國因此依法訴請3個孩子負起扶養義務,均須按月給付6000元,直到他的死亡之日爲止。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他目前每月所需開銷爲三餐、開刀費用15萬元,每月看診2次、復健8次。當年與孩子的母親離婚時,約定共同監護,3個孩子原與母親同住,約1年後就來找他同住到5年前,他原本的當廚師賺錢扶養孩子,若有不足時,他的姊姊會也資助。
3個孩子控訴,父親曾與他們有過對話,因爲父親不能接受他們的指責,在他們年幼時未盡扶養義務,還施加身心不法侵害之行爲,父親便主動傳訊息向他們表示,「我現在生活富裕、感情美滿、幸福,不要再來打擾我的生活」,並且隨即封鎖他們。
而且父親現在在臉書經營交友聯誼會,並在廣告中強調「付費廣告」、「付費直播」、「審覈通過可進入羣組一起旅遊吃喝玩樂」,該社團成員有18.5萬人,裡面有父親四處遊玩、餐敘、玩樂的行程,顯見父親並未有不能維持生活之情形。
另外,父親在39歲時與母親離婚,當時他們分別年僅12、11、8歲,父親又因欠債跑路,還因刑事犯罪入監服刑,他們年幼遭逢父親如此對待,僅能與母親一同暫居外婆家,並由母親獨力負擔家計。
父親失業10多年,長年無業僅有打工微薄收入,導致他們求學期間,僅能自行打工維持生活、分擔家計,相較於父親長期經營臉書社團,以此牟利,還以其收入舉辦聚會聯誼、遊玩,出門在外負擔朋友、女友的開銷,可見父親從未對他們盡身爲父親的扶養義務。
父親也曾拿物品砸向老大,並將老大趕出家門;又在他們年幼時對母親施暴,更曾持刀揮舞、出言恫嚇老二,動輒嗆聲:「如果我們不是父女而是朋友,要拿刀互砍了」、「若不是父子,哥哥早就被我砍了,弟弟只是危險邊緣」。
阿國的姊姊到庭證稱,阿國開的麪店雖不是每天都開,但已經夠他的生活費,不需要別人扶養,有時候阿國的同居女友也會幫忙出錢,房子是女友的,阿國經營的臉書是旅遊社團,他會帶朋友一起去玩。
法官審酌,依據阿國的現況,以他現在及將來可能取得的財產推斷,現在應無不能維持生活之情況。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扶養費,爲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