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亞涉武統言論離臺 學者:管制仇恨言論有這兩難

陸配亞亞因言論涉及武統被要求離境,引發言論自由爭議。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董子誠攝影

陸配亞亞因言論涉及武統被要求離境,引發言論自由爭議,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長、曾是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劉靜怡過去曾發表文章「談言論自由:仇恨與恐懼能解決你的問題嗎?」文中提及:立法禁止或管制仇恨言論,會不會讓掌握管制權力的政府假管制仇恨言論之名,過度管制,把政府或主流社會不喜歡的言論,認定成應該受到管制的仇恨言論。

抖音網紅劉振亞涉於「亞亞在臺灣」頻道鼓吹「武統」言論,包含「臺灣永遠是中國的臺灣」、「也許明天早上醒來,寶島上已經插滿了五星紅旗」等,遭移民署認定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廢止在臺依親許可、限期離境,3月25日亞亞在民團陪同下在內政部外開記者會,要求撤銷行政處分,原本拒絕離境卻在同日晚間至松山機場,與丈夫黃冠宏、3個小孩離別後,搭機離境前往大陸福州。

劉靜怡2017年間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官網法扶報報發表文章,「談言論自由:仇恨與恐懼能解決你的問題嗎?」,並於今年更新;文章指出因支持或認同不同價值、性別和族羣而引發的「仇恨言論」(hate speech)各種價值與主張對立日益嚴重,仇恨言論解決什麼問題,或許是人人應該面對反省的問題。

文章指出,美國法院對於仇恨言論,採取比歐洲法院寬容的態度,但仇恨言論長期以來就是爭議不斷的焦點,甚至進而引發暴力事件甚至恐怖攻擊,聯合國在2001年的言論自由特別報告表明,「仇恨言論雖然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在民主的程序下,應該要合理、小心謹慎地管制仇恨言論,防止有人煽動仇視與歧視的行爲」

劉靜怡指出,在某些極端情況下,訴諸個人自主性的仇恨性言論自由權利,極可能會嚴重危害他人的基本尊嚴與權利,予以限制仇恨言論具有正當性,立法禁止或管制仇恨言論是最適的處理模式;但應考量政府會不會假管制仇恨言論之名,過度管制,把政府或主流社會不喜歡的言論,認定成應該受到管制的仇恨言論,倘若如此需考量司法權有無抵抗的能耐,以維護真正的言論自由。

文章中提到,美國知名的法理學家Martha C. Nussbaum曾經以「不可信賴的情緒」(unreliable emotions)來說明仇恨與羞辱的情緒反應,她認爲這些情緒反應凸顯「人類原始的權力支配關係」,無法當做社會成員彼此對待的行爲準則。

劉靜怡認爲,以「不可信賴的情緒」角度來看,仇恨言論或許正是這種原始權力支配關係的典型表現,「以仇恨言論當做對待其他社會成員的工具,充其量只是凸顯了凌駕於他人之上的權力控制慾望,既不道德,也不民主」,在欠缺道德與民主正當性的脈絡下,仇恨言論的始作俑者與傳播者,應自問仇恨與恐懼,除了滿足原始權力控制情緒之外,到底是解決了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