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劃程序法努力逾30年今完成初審 拚延會結束前三讀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4日)初審通過「行政區劃程序法」草案,國民黨籍召委牛煦庭表示,這次條文沒有保留,希望可以在延會結束前三讀,畢竟已討論30多年,當然越快越好。(王千豪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4日)初審通過「行政區劃程序法」草案,明確行政區域之新設、廢止或調整的程序規定,而這也是自1993年前民進黨立委尤宏提出「行政區劃法草案」後,最接近三讀的一次。國民黨籍召委牛煦庭表示,這次條文沒有保留,希望可以在延會結束前三讀,畢竟已討論30多年,當然越快越好。
內委會今繼續審查「行政區劃法草案」,在歷經三個多小時的討論後,朝野達成共識且無須黨團協商,最後定名爲「行政區劃程序法」並送出委員會,過程氣氛和諧。牛煦庭表示,從擔任桃園市議員時期就非常關注跨域治理議題,對於選區龜山多有與新北市交界之處,但往往淪爲施政末梢,亟待加強治理及跨域整合,因此將行政區劃立法工作列爲選舉公報上的政見之一,如今能順利完成委員會意見整合,也逐步落實政見迴應地方居民的需求。
牛煦庭強調,行政區劃程序法僅是建立行政區域調整的遊戲規則,因此在法律施行之後,並不會立刻造成行政區域的變動,而是讓行政機關得以依照法律的規定逐步擬訂計劃、公開展覽、辦理公聽會等程序,法律中也相當程度確保了民衆參與的權利,由各界共同探討,爲提升地方治理品質找解方。
牛煦庭也提及,行政區劃程序法將導引地方政府重新思考邊陲地區的跨域治理模式,藉由學者專家的專業建議及地方民意的展現,讓行政末梢找回施政亮點。
內委會今也通過附帶決議,行政區劃程序法自公佈後,行政院應於2026年7月1日前實施,內政部應儘速研訂相關子法,並每三個月將研訂進度函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