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訓中心士官淪共諜 判2年2月
海軍新訓中心士官淪共諜,收8萬元賣掉軍事機密,高院判刑2年2月。(本報資料照片)
共諜案頻傳,不少軍方人員淪陷。前海軍新訓中心上士陳毅閔,3年前因欠債竟上網尋找借錢管道,不料遭僞裝成「業務經理張先生」的大陸情治人員吸收爲共諜,泄露軍事機密給陸方,收取8萬元報酬,臺灣高等法院25日依交付軍事機密罪,將他判刑2年2月。海巡署艦隊分署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1名李姓隊員,也是在3年前,受對岸以每3個月6萬元薪資及年終獎金的高額報酬利誘,協助刺搜、交付國軍機密給陸方人員,高雄高分檢依外患等罪起訴李。
陳毅閔因積欠債務,上網找借錢管道,2022年起爲辦理貸款,透過通訊軟體LINE認識「張先生」,應對方要求蒐集機密資料。他謊稱上級要督導,向軍中同學取得軍事機密等級文書的電子檔,列印成紙本,攜出營區再拍照傳送給「張先生」,先後收到對方匯款2萬元、6萬元。
高院審理後,認爲陳罔顧國家栽培,交付我國軍事機密資料換取金錢,嚴重損及國家安全,敗壞軍人武德,戕害軍譽,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能認罪知錯,且已繳交全部犯罪所得8萬元,昨日將他判刑2年2月,可上訴。
原在海巡署艦隊分署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服務的李姓男子,是從2022年9月起,受對岸以每3個月6萬元薪資,還有年終獎金的高額報酬利誘下,協助刺搜、交付臺菲海域任務艦與飛彈射擊警戒區域示意圖等國軍機密予大陸地區派遣人員,粗估獲取50多萬元不法利益。
案經憲兵單位掌握情資,報請高雄檢方指揮偵辦,去年9月檢方收網,李被帶回偵訊後遭檢方聲押獲准。海巡署艦隊分署立即召開考績會覈定停職,後續他獲50萬元交保,主動申請離職。
高雄高分檢署日前偵結全案,依觸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