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差怎解?男閨蜜貼心「同房陪睡」給安慰 尪氣炸求償100萬

男子發現老婆跟男閨蜜同房出遊5天,還發生許多不倫行徑,氣炸提告求償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博(化名)與妻子小林(化名)結婚逾2年,某天發現小林竟與男同事阿戰(化名)有不倫關係,不僅單獨出遊同房5天,期間牽手、擁抱樣樣來,還發生了肉體關係,阿博憤而提告。阿戰辯駁,兩人出遊是爲安慰心情不佳的小林,所作所爲都是基於男閨蜜的立場。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認爲阿戰的行爲確實逾越普通男女友情的分際,須給付阿博15萬元精神撫慰金。

判決書指出,小林與阿戰是美髮店的同事,阿博主張,阿戰明知小林有老公,卻至少在2024年4、5月間開始與其交往,並於6月5至9日共同出遊,期間舉止親密並拍下許多氣氛曖昧的照片,甚至同住一房。7月間,兩人經常互傳訊息吐露愛意,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爲,顯然已逾越正常男女社交生活的應有分際,導致小林與阿博離婚,阿博則控告阿戰並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阿戰辯稱,小林知道自己有憂鬱症,故會特別照顧他,後續小林向其吐露,家庭生活多有摩擦,並懷疑自己可能也有憂鬱症。小林身爲憂鬱症患者,希望儘可能給予小林情緒上的價值,於是應小林的要求同遊5日,行程皆由小林規劃;同房一事,阿戰指出有分牀睡,也未有不當的親密行爲。至於私訊中的親密對話,包含「今天都沒抱到妳,站着那種」、「難怪妳今天不給我碰」等語,都是看到小林狀況差時,自己想安慰卻被拒絕時所傳。

法院認爲,阿戰和小林的行爲明顯有違普通朋友間相處的界限,非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阿戰固辯稱是小林提及自身可能患有憂鬱症,希望儘可能提供情緒上的支持,但明知對方有配偶,且關心、支持的方式多元,沒有同遊並同住一房的必要,且瀏覽同遊的照片,顯見非單純表達關心之意,故判阿戰應給15萬元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