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突破 多人已轉列過失致死「被告」偵辦中

新光三越2月13日氣爆釀5死30多人輕重傷。圖/報系資料照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釀5死30多人輕重傷,有媒體今點名欣中瓦斯總開關未關閉、瓦斯感知器則遭拆除,恐涉及刑責;臺中地檢署今表示,偵查並不侷限特定、單一對象,要外界勿過度臆測,但檢方也證實確實已將數人列過失致死罪嫌「被告」偵辦中。

中檢偵辦新光三越氣爆案近2個月,連日現場勘驗、約談比對證據,包括現場切割管線工人、負責勞安衛生人員、瓦斯業者、新光三越等等,由下自上脈絡一併清查,要從中找出有無應注意而未注意,有相當因果關係等,判斷何人涉犯過失致死罪嫌。

據瞭解,中檢昨日起就已將數人列過失致死罪嫌「被告」,同時寄發開庭通知,目前尚未到庭訊問。由於「證人」到庭依法不能請律師,檢方轉以被告身分,當事人得以委任律師辯護,也是保全其權益的偵查作爲。

中檢表示,依全案蒐證所得證據,對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的業者、廠商、施工單位等全面調查、釐清,並非只針對特定身分、廠商,也不侷限於特定、單一疏失行爲進行究責,對於究責對象及範圍,尚待偵查終結始能全盤認定,請外界切勿過度臆測。

中檢說,全案至昨天爲止,檢察官會同專案小組進入現場勘查9次,復訊人數累計50名證人(64人次),均以證人身分傳訊。

中檢指出,3月底收到臺中市消防局火調報告,專案小組已即時研究、分析並持續偵查,另對於可能涉及刑責之人研析犯罪嫌疑,並適時轉列「被告」。

中檢表示,後續將依偵查計劃排程繼續傳訊調查,儘速還原事實 全貌、釐清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