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新光三越氣爆滿月 中檢已傳33名證人「無人列被告」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發生已近一個月,目前事故原因仍待釐清。(資料照片)
臺中新光三越上月(2月)13日發生氣爆造成4死39傷,迄今火調報告尚未出爐,臺中市消防局長指因仍有2名傷者還在加護病房無法偵訊,臺中地檢署表示,上週曾至高雄訊問1名水電工班人員,而本週也再傳訊11名施工人員,目前已傳訊33名證人,暫無證人轉被告。
這起重大的氣爆公安意外,雖已知是12樓美食街改裝釀禍,但意外發生迄今將滿1個月,但外界關心氣爆原因仍未出爐,消防局定調爲瓦斯氣爆,據悉有證人稱聞到瓦斯味後20分鐘後現場有人切管,隨即發生爆炸,唯實際發生原因仍待檢調釐清。
據瞭解12樓有2個水電及拆除2個工班,水電工班有3人在氣爆發生後全身多處燒燙傷,經緊急處置後1人轉回高雄就醫,另2人燒燙傷面積較大,仍在北部加護病房救治中。
由於消防局火調報告尚未出爐,消防局稱是因2名工人還在加護病房無法偵訊,對此檢方未做正面迴應,只表示,上週檢察官率同專案小組南下至高雄長庚醫院,訊問1位住院中之施工人員。檢察官、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支援警力協同刑大鑒識組、消防局火調科多次至氣爆現場勘察、蒐證。
檢察官已傳訊施工人員11名(部分爲第2次以上到案)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檢察官復訊人數累計證人33名,暫無人轉列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