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新光三越氣爆4死 北市府擬推瓦斯偵測器 2周內研擬評估
臺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氣爆案釀重大傷亡,有學者指出,氣爆可能是瓦斯外泄但無人察覺導致。圖爲氣爆意外現場。(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氣爆案造成4死34傷的重大傷亡,臺北市政府本週舉行公安會報,有學者指出,氣爆可能是瓦斯外泄但無人察覺導致,靠定期檢查無法預防,業者應做瓦斯自主管理,於天花板管線處加裝瓦斯偵測器。臺北市長蔣萬安也裁示,於2周內研議出初步評估,若可行應儘快實施。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後,北市產發局會同瓦斯公司完成71處供氣場所巡檢,其他場所預計2月底完成。也將依《天然氣事業法》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針對老舊管線汰換或用氣大戶檢驗,也要求天然氣業者2年做一次家庭用氣檢查,商業用戶則需1年一次。
市府顧問雷明遠建議,瓦斯外泄單純靠定期檢查無法預防,應要求業者做瓦斯自主管理,天花板有管線經過處,經由專家評估數量裝設瓦斯警報器。(張珈瑄攝)
北市府顧問雷明遠表示,瓦斯爲天然氣,一般民衆印象裡天然氣會有臭味,是因爲法律規定瓦斯需添加原料爲硫化物的附嗅劑,當聞到味道時,約有0.0001%瓦斯氣露出,但遠低於會爆炸的濃度。臺中新光三越氣爆當時有現場民衆聞到瓦斯味,若當時能立刻停工檢查,就不會發生後續意外。
雷明遠說明,甲烷氣體比重約爲0.6至0.8,會浮於空中水平擴散,但因管線在天花板裡,所以就算泄露也不會有人聞到,若有人聞到代表空間已充斥瓦斯氣體,若加上壓力波爆炸強度會加劇,爆炸瞬間會形成真空,後空氣回補造成二次衝擊。
雷明遠建議,瓦斯外泄屬機率問題,單純靠定期檢查無法預防,未來應要求業者做瓦斯自主管理,天花板有管線經過處,經由專家評估數量裝設瓦斯警報器,如一般住宅規定需裝設24小時監控的瓦斯漏氣警報設備。若施工、營業場所一旦有民衆聞到瓦斯味或是警報器響,業者須立即停業檢查,平日也定期做自主檢查報告,由產發局、勞檢處等單位稽查,但責任歸屬不該在政府單位,業者承擔加裝設備會來得務實許多。
北市技監陳世浩也說,臺中新光三越氣爆還有一問題點在於,業者並無跟市府報備裝修事宜,市府難以稽查或調派人力,在精進作爲中,指派臺北市12個行政區長、各個里長通報問題工程,至少可達成廣泛性預防。
蔣萬安裁示,將由臺北副市長張溫德擔任監測警報加裝提案召集人,包括建管、消防單位,在1周內先研議可行性,2周做出初步評估結果,攸關公共安全,若可行應儘快實施。此外,未經申報施工確實會成爲安全漏洞,也需再研議如何掌握和稽查。
張溫德表示,一些場域或許有偵煙設備,但不見得有瓦斯偵測器,目前從容易聚集人羣的密集場所開始實施裝設,若須修法也會朝法制化處理。同時精進專業分工,無論是瓦斯管線、電路都不應由施工人員自行切割、改管,需迴歸到有證照的專業單位處理,確認管線無殘留氣體、安全無虞。
張溫德也提及,缺工問題嚴重,工地可能會聘請缺少經驗的臨時工,所以不管是施工人員教育訓練,或是工班安全意識提升,以及各面向的聯繫與協助都很重要,只要大家對安全這件事情有敏感度就能遠離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