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新光三越氣爆 有瓦斯表未拆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發生將滿2個月,外牆懸掛物防護、私人與專櫃取物都已完成,進入「修復至整棟可供使用」階段。記者陳敬豐/攝影

臺中新光三越2月13日氣爆釀5死38傷悲劇,消防局上月底火調報告指「瓦斯氣爆」釀災,送臺中地檢署調查,檢方近日首度將數名在場人員轉列過失致死罪嫌被告。據瞭解,案發時「瓦斯用量異常」,有1個瓦斯分表未拆,將釐清是否與氣爆有關。

氣爆發生至今將滿2個月,臺中市議會昨進行市長施政報告,國民黨議員陳文政、無黨籍議員吳佩芸等人質詢時關切相關事證。消防局長孫福佑說,瓦斯感知器被拔除、瓦斯總開關未關閉等事證都已列入火調報告送交檢警,兩違規樣態先前已開罰新光三越共60萬元,業者已繳清罰款。

氣爆當天欣中天然氣公司曾聲明,2月10日應新光三越要求,拆除既有櫃位的瓦斯表、封堵瓦斯管,案發後會同消防局鑑識小組現勘,確認瓦斯管封塞正常,激光器檢測未發現瓦斯泄漏。

但據瞭解,消防局尚未公佈的新事證,還包含欣中天然氣的監測資料,發現案發時新光三越「瓦斯用量異常」,不排除與氣爆有關。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發生在12樓美食街,波及10、11樓,12樓共設有13個瓦斯表,計算餐飲櫃位瓦斯用量。警消調查發現,氣爆樓層的瓦斯表未全數拆除,「有1個瓦斯表不明原因未拆」,究竟是櫃位瓦斯表或樓層總表,仍待檢方釐清是否與氣爆有關。

據調查,美食街櫃位是以「U字型」方式從天花板拉管,案發前新光三越請欣中天然氣拔表、堵管,但其他樓層有營業仍供氣,僅施工層拔表,是否因施工層瓦斯管未排空,瓦斯蓄積一定濃度後,施工的砂輪機切割管線或碰到其他火源而引發氣爆,也待釐清。

臺中地檢署指出,3月底收到臺中市消防局火調報告,專案小組持續偵查,將依偵查計劃排程繼續傳訊調查,儘速還原事實全貌、釐清責任歸屬。

檢方表示,目前對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的業者、廠商、施工單位等全面調查、釐清,並非只針對特定身分、廠商,也不侷限於特定、單一疏失行爲進行究責;檢察官前天起已將數人列過失致死罪嫌「被告」,將進一步約談到案。至於新光三越修復進度,目前進入第3階段「整體修復至可供使用」。

都發局指出,新光三越未提出整體安全評估與專業簽證,已要求迅速補正,後續包含修復樓層安全計劃、各樓層安全評估及傷亡賠償,完成後才能恢復部分營業。

新光三越昨表示,正整建修復建物,會全力配合檢警消各單位調查,希望儘快釐清事件真相,也會負起該負的責任,絕不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