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新光三越氣爆瓦斯釀禍? 學者建議北市府先做這件事

臺北市長蔣萬安主持公安會報。記者楊正海/攝影。報系資料照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案發生後,北市稽查百貨、大賣場等業者瓦斯使用安全,陸續完成。北市公安會報中,有學者建議,新光三越氣爆威力驚人,疑因瓦斯比重較空氣輕,大量聚積在天花板未被察覺而引爆,建議市府率先在營業場所的高處裝設瓦斯感測器。市長蔣萬安指示研議可行性,兩週內完成評估結果。

臺中氣爆發生後,北市產發局會同瓦斯公司完成71處供氣場所巡檢,均符合規定,另依天然氣事業法,將與學者專家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針對管線汰換和用氣大戶檢查,要求業者依照期程汰換老舊的管線,瓦斯公司也應每2年檢查1次家庭用戶,商業用戶每年檢查一次用氣情形。

北市府舉行公安會報時,顧問雷明遠指出,臺中氣爆案發生前,有人聞到瓦斯味道,因天然氣有加臭味,會聞到的濃度是百分比0.0001%,遠低於會爆炸的濃度,聞到時若停工檢查,可能就不會發生爆炸。

他說,據他個人判斷,天然氣和空氣的比重是0.6至0.8,會漂上天花板,管路也在天花板,若泄露是水平漂在天花板內,不會聞到,有人聞到時表示已經從天花板的縫隙溢過天花板,也就是說上方全部佈滿氣體,沒有馬上處理就失去機會。

雷明遠建議,北市府可以先要求業者,施工或營業中的場所,天花板有瓦斯管線的地方,增設瓦斯漏氣的警報裝置,與其每次靠市府檢查,不如裝24小時的探測器,例如小吃街的天花板,或在瓦斯管線經過的地方布點,雖然目前法規還無法管到,北市可率先要求業者加裝,費用應該不高,讓業者先自主管理,市府再去檢查。

北市技監陳世浩也說,針對業者沒有報備裝修,以現在北市府的人力,無法四處稽查,建議透過民政局系統,由透過里長幫忙,若發現施工異常,幫忙通報,市府再去查。

蔣萬安表示,將召集建管、消防的單位,一週內召集開會討論,研議加裝警報器的可行性,兩週內完成評估結果。若確實可行就儘快做。至於申請施工許可,有漏洞也應該要彌補。臺北市副市長張溫德指出,將召集相關局處開會研議可行性,該修法就修法。

新光三越發生氣爆現場。圖/臺中市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