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財劃法上路9縣市補助仍減少 臺南、基隆、離島三縣都上榜
▲主計長陳淑姿出席「財劃法事權分配中央地方溝通行政院說明記者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法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3日)邀集22縣市首長商討,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指出,115年度中央對地方挹注財源達1兆1650億元爲歷史新高,但仍有9個縣市獲配數低於修法前,分別是臺南市、彰化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基隆市、金門縣及連江縣。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表示,一般性補助跟計劃型補助,其實是中央協助地方自治應辦的事項,「講到事權的部分,這部分是地方應辦事項,中央去協助」。
另外,陳淑姿提到,資源下放,但過去接收省政府的事權沒有下放,這部分事權必須透過修法做移轉,這部分優先就應辦事項迴歸地方辦理,所以纔會調整一般性補助跟計劃型補助的項目跟範圍。
陳淑姿說,過去一般性補助都是用設算而非申請,但其實有些項目也可以改爲設算,無需經過申請,整個程序如何改善,也會再跟部會商討,讓申請程序上簡化。
陳淑姿指出,115年度中央對地方挹注財源達1兆1650億元爲歷史新高,但仍有9個縣市獲配數低於修法前。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處長許永議補充,有減少的部分是臺南市、彰化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