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副發言人張劭斌胞弟命案 兇手判賠2686萬餘元

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張劭斌胞弟張威凱因金錢糾紛,前年遭好友姚宗秦持槍自後腦行刑式槍殺,再由梁姓友人協助棄屍山區,姚落網後一度辯稱死者自轟,去年9月一審依殺人、槍砲及遺棄屍體罪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由高院審理中。民事求償部分,新北地院日前判決姚應賠償死者雙親2686萬7054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姚宗秦因積欠張威凱150萬元,不滿張威凱催討,2023年5月9日上午向張威凱謊稱欲償還欠款,邀請對方下班後至他五股區住處,隨於當日晚上6點13分「依計劃」戴上黑色手套、持裝有滅音管的手槍,自後方朝張威凱後腦擊發1發子彈,張威凱當場頭部中彈出血而死亡。

姚找來認識多年的梁姓學弟,協助將死者遺體以棉被包裹並塞進大塑膠箱,開車載到新北市五股區外寮路憲兵營區下,將遺體推往山坡底下。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確認是姚宗秦與樑一同開車棄屍,同時在姚的車內找到一把裝有滅音管的改造手槍。檢警發現死者的槍傷在後腦,不可能是舉槍自戕,追問下姚坦承殺人,樑則辯稱不知箱裡裝屍體。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去年9月27日開庭後,將姚依殺人、槍砲及遺棄屍體罪判無期徒刑,姚提起上訴,高院去年12月3日開庭時,姚原本表示僅對刑度上訴,但他的律師表示對認定「預謀」有意見,因此就事實與科刑全部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年3月11日辯論終結,姚仍否認「預謀」,定今年4月22日宣判。

死者張威凱雙親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爲損害賠償,包括殯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新北地院日前判決姚應賠償死者母親1274萬721元,死者父親1412萬6333元,合計共2686萬7054元,仍可上訴。

姚宗秦槍殺昔日好友張威凱,一審遭處無期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年3月11日辯論終結,定4月22日宣判。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