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槍殺新北市副發言人胞弟 兇手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臺灣高等法院

男子姚宗秦因金錢糾紛,開槍殺害新北市府副發言人張劭斌胞弟張威凱,將他棄屍五股區山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判處姚男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仍判姚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警調查,姚在多年前買來改造手槍、子彈數顆,他與張劭斌胞弟認識許久,有金錢糾紛。2023年5月9日傍晚,他因金錢糾紛找來張的胞弟談判,約在他位於五股區的住處。

談判過程中兩人一言不合,姚男竟持裝了滅音器的槍枝站在張男後方,朝張男後腦杓擊發,張男當場死亡。姚宗秦爲掩飾犯行,將張的胞弟遺體塞進大型塑膠箱,拿牀單、窗簾等覆蓋後清理客廳血跡,並找來梁姓友人協助棄屍,兩人將屍體搬上車後載往五股山區一處邊坡棄屍。

姚宗秦犯案後說詞反覆,先聲稱張的胞弟欠他70萬,又向他要錢被拒絕後持槍自戕,他心慌才與樑男合力棄屍,偵查時再改口坦承因金錢糾紛殺人滅口。

審理時姚宗秦仍態度囂張,對於犯案動機與過程說詞反覆,甚至稱胡吹亂謅是「戲謔檢察官」,檢察官認爲姚宗秦態度惡劣、難認有悔意,請求法官重判無期徒刑。

新北地院去年一審宣判,姚犯持有手槍罪,處8年1月徒刑;又犯遺棄屍體罪,處3年徒刑;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其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駁回,仍判姚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