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150萬!新北市副發言人弟遭爆頭槍殺 兇手無期徒刑定讞

▲姚宗秦槍殺新北市府副發言人張劭斌胞弟,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副發言人張劭斌的胞弟,2023年5月間因催討友人姚宗秦積欠的150萬,竟遭姚男約出後,以滅音槍槍殺。姚男雖藉口有意和解,但實際上並未做出任何補償,因此一二審均遭判重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張劭斌的胞弟張威凱,與兇手姚男交好,但雙方有投資糾紛,姚男積欠張威凱150萬元,姚男不滿張威凱催討,2023年5月間,取出預先取得的手槍,並謊稱要償還款項,約張威凱下班後到自己五股區住處。張威凱到場後,姚男戴上黑色手套,持裝有滅音管之手槍,自後方朝張威凱後開槍,張威凱當場頭部中彈出血而死亡。

姚男殺人後,將屍體放入大型塑膠箱,並清理住處客廳內之血跡及相關跡證後,於晚間10時許,找了不知情的友人,將裝有屍體的大型塑膠箱搬上自己所有的賓士轎車,駕車前往新北市五股區外寮路,將裝有屍體的大型整理箱棄置在路旁邊坡。隔沒幾天屍體被發現,全案因此爆發,檢警循線逮捕姚男,並提起公訴。

一審由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並委請臺大醫院鑑定,鑑定報告明確指出:「被告表示若再來一次,本案事件的發生機率還是很大。…被告並表示自己對於本案…不會後悔,因爲做過的事情,後悔本來就都是沒有用的事情。」國民法官最後將姚男依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10萬元。案件上訴第二審。

姚男原本僅針對量刑部分上訴二審,不料二審高等法院開庭時,他又主張槍枝是先前就交給被害人,是被害人帶到現場。姚男辯稱,槍枝上有被害人的DNA,所以他並非預謀殺人。高院只好針對犯罪事實部分重新審理,但對於姚男所爭執的爭點,高院經過鑑定後,認爲無法排除姚男事後製造槍枝上有被害人的跡證,但有鑑於一審時姚男曾經誤導國民法官,謊稱是張男持槍自盡的荒唐說法,高院因此不採信姚男宣稱被害人攜帶槍枝到場的說詞,最後仍認定姚男有罪,還是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至於張劭斌以家屬身分出庭,他雖然在一審時強硬表示,希望能一命換一命,因爲被告曾說要讓他們一家人消失,若未判處死刑而讓姚男假釋出獄,這將讓家屬很恐懼,所以請求判處死刑;但張劭斌在二審卻非常低調,僅說尊重法院判決。

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維持姚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