胞弟遭槍殺棄屍 新北市副發言人:若判有期徒刑下一個誰死?
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張劭斌胞弟張威凱因金錢糾紛,遭好友姚宗秦持槍自後腦行刑式槍殺,再由梁姓友人協助棄屍山區,姚落網後一度辯稱死者自轟,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依殺人、槍砲及遺棄屍體罪判無期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辯論終結,姚仍否認「預謀」,張劭斌批「無期徒刑、假釋的人惡性不改,若高院改判有期徒刑,下一位又是誰會死在姚的槍下?」
2024年5月10日,警方接獲死者父母報案,指稱兒子外出訪友卻徹夜未歸,手機也不接,擔心發生意外,警方循線查出死者生前最後行蹤,是去找從事魚產批發的姚宗秦(26歲)。張威凱與姚宗秦多年前是加油站同事,卻因金錢反目。
命案發生時,姚宗秦見警方上門顯得緊張,推稱是張威凱掏出手槍自轟斃命,他怕事情鬧大,便找來認識多年的梁姓學弟,協助將死者遺體以棉被包裹並塞進大塑膠箱,開車載到新北市五股區外寮路憲兵營區下,將遺體推往山坡底下。
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確認是姚宗秦與樑一同開車棄屍,同時在姚的車內找到一把裝有滅音管的改造手槍。檢警發現死者的槍傷在後腦,不可能是舉槍自戕,追問下姚坦承殺人,樑則辯稱不知箱裡裝屍體。
新北地院調查,姚宗秦因積欠張威凱150萬元,不滿張威凱催討,2023年5月9日上午向張威凱謊稱欲償還欠款,邀請對方下班後至他五股區住處,隨於當日晚上6點13分「依計劃」戴上黑色手套、持裝有滅音管的手槍,自後方朝張威凱後腦擊發1發子彈,張威凱當場頭部中彈出血而死亡。
高院去年12月3日開庭時,姚宗秦原本表示僅對刑度上訴,但他的律師表示對一審認定「預謀」有意見,因此就事實與科刑全部上訴。
今天審理時,姚仍多由律師代爲答辯,且仍堅稱非「預謀」。張母難過地說,她曾因擁有3個孝順的兒子而感覺擁有全世界,但姚卻毀了她的幸福,姚若沒預謀,就不會騙張威凱去他家、說要還150萬,但根本沒想還錢,而是槍斃她兒子。她泣訴兒子被兇手造謠、誣陷、曝屍,甚至還要被解剖,這已不是一個「痛」字可以形容。
張劭斌伏法的死囚黃麟凱爲例,指黃根本無法教化,而姚宗秦幾乎和黃一模一樣,姚宗秦逃過死刑已經是司法對他最大的寬容,並質疑判無期徒刑,25年後就可以申請假釋出獄;若是有期徒刑,只要服刑一半就可以出來。
張劭斌說,高院開過3次庭,姚宗秦都說有意賠償,卻沒有任何和解、賠償計劃,家屬無法接受。高院定4月22日宣判。
姚宗秦槍殺昔日好友張威凱,一審遭處無期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辯論終結,定4月22日宣判。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張劭斌表示,如果連無期徒刑、假釋出獄的人,都還惡性不改,若讓他有機會重回社會,不敢想像下一位又是誰會死在兇手的槍下?我們的社會,不應該也不需要承擔這個風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