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鄰居駭人挖眼珠案…高大成研判「分2次」進行 12萬元交保有這層擔心

新北市簡姓男子17日與連姓鄰居因水管問題爭吵,涉嫌挖出連男雙眼,雖簡男聲稱是不小心、不是故意的。但是,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認爲,要一次挖出兩個眼珠並不容易,他判斷是分兩次。若僅12萬元就交保,他擔心社會可能誤解只要花12萬元就可以如此,會造成不良的示範。

他說,他問過眼科醫師,像這樣肌肉和視神經都已斷了,幾乎是沒有可能再接回,一定會眼瞎的。而事實上,挖一眼已達到對方不可抗拒的程度,他不可能再咬人了,而且被害人已被打到下巴掉了,此時已無力反抗,那爲什麼還要再挖他一眼,這樣就過分了。尤其,眼睛的傷害比四肢斷了更生不如死。

對於這樣是否可以判斷施暴者在犯意上有所不同,高大成說,法律上檢察官可能有其看法,他不敢置評,但以他從事法醫工作40年,工作時也不敢把屍體的眼睛給挖出來,除非真有特殊原因,但也還從未遇過。他也擔心,若是挖人雙眼只要12萬元就可以交保,是否會造成社會上的不良示範。

高大成說,兩眼有一個距離,要用兩指同時挖出兩個眼珠子,不太可能,因爲還要把眼珠子給挖斷,它有6、7塊肌肉卡在眼球上,還有視神經。挖時它會掉出來,還不會斷,得要拉纔會斷,有可能一手兩指同時把兩顆眼珠子都拉斷?因爲兩眼有個距離,甚且其中還有一顆眼珠被捏爆了。

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認爲,要一次挖出兩個眼珠並不容易。記者黃寅/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