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漏受刑人假釋結果 彰化監獄教誨師判4月獲緩刑

彰化監獄洪姓教誨師列席假釋審查會議後,向特定受刑人友人傳訊透露結果,後來此受刑人假釋出監,彰化地院近日將洪男依犯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處4月刑期,緩刑2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洪姓男子於民國90年調任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擔任教誨師,主要工作內容爲受刑人教誨教育、累進處遇評分及假釋陳報等。

洪男於110年列席假釋審查會議後,透過通訊軟體傳送「已幫忙。順利」訊息給特定受刑人友人,泄漏這名受刑人已提報並通過假釋審查的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此受刑人之後果真因縮短刑期假釋出監。

法官考量洪男所泄露的秘密消息影響性、犯罪動機及目的、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等,依犯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並認其能知所警惕,宣告緩刑2年;爲促使洪男記取教訓及強化法治觀念,須向公庫支付新臺幣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