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女兒遭僱主性侵逼穿網襪扮女優 母心力交瘁求償獲賠100萬
▲國小女童遭母親僱主多次性侵,罹患創傷後焦慮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新北1名經營檳榔攤的鄭姓男子,僱用1位單親媽媽並將住處分租1房同住,卻從2018年起,多次性侵對方讀小2的獨生女直到小六,並要求女童一起看A片、吃避孕藥與穿網襪取悅他,鄭男所犯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已判刑9年6月定讞,須賠償女童300萬元,單親媽單獨求償,臺北地院判鄭男須賠100萬元,可上訴。
本案單親媽2013年離婚取得獨生女監護權,2018年受僱於鄭男的檳榔攤,鄭男將自己住處1間房,以每月3000元分租給單親媽帶幼女棲身,女童稱呼60多歲的鄭男「伯公」,媽媽到檳榔攤工作時,她常跟鄭男單獨在家。
判決指出,2018年間,女童就讀國小二年級,在家看卡通突遭鄭男摸胸、隔年讀小三在家又遭鄭男強摸胸部與下體,2020年讀小四時遭鄭男霸王硬上弓奪去初夜,之後母女搬家,但因媽媽接手鄭男的檳榔攤,鄭男藉口幫照顧已就讀小六的女童,2023年1月間又性侵得逞。
▲國小女童遭母親僱主多次性侵,罹患創傷後焦慮症。(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女童從小四起,就出現穿網襪自拍搔首弄姿、跟同學說「A片」、「打砲」等超齡言行,師長通知家長注意,女童媽媽沒警覺,直到女兒讀小六迷上網路交友,媽媽擔心女兒被欺負,2023年1月底提醒女兒「如果發生性行爲,醫院驗得出來」,女童才說出驚人實情。
女童表示讀小四時,鄭男常鎖門叫她一起看A片、要她穿黑絲襪、網襪,跪趴牀上扮演AV女優取悅,遭鄭男性侵頻率從每週1、2次到每月1、2次不等,鄭男還騙她吃避孕藥,說只是抗生素、維他命,女童並描述鄭男有入珠、背部靠近臀部有1條疤,肚子正面有1尊神像刺青等身體特徵。
女童說鄭男警告她若告訴媽媽,「妳就會被抓到社會局」,加上媽媽那時候一直認爲鄭男是好人,她怕媽媽知道實情會傷心難過,就不敢講。
鄭男不認罪,自稱跟女童媽媽曾交往,女童聽媽媽講,才知道他入珠,鄭男並推稱女童媽媽欠他100多萬元,他有討債,女童媽媽是爲了錢才提告,女童的指述有很多矛盾。
法官審酌女童雖因案發時年幼,難以完整記憶遭性侵次數,但對於遭性侵地點、方式,歷次證述大致相符,認定前述4次性侵情節屬實,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刑9年6月定讞,鄭男已在服刑。
女童媽媽主張女兒因本案罹患創傷後焦慮症、身心嚴重受創,有自傷與輕生傾向、無法繼續求學,她盡心照顧女兒、備受煎熬,提起本件民事訴訟,向鄭男求償精神慰撫200萬元,鄭男抗辯已另案被法院判賠女童300萬元、不應再被求償。
法官認定鄭男性侵就讀國小的稚齡女童、嚴重傷害女童身心健全發展,女童更因此出現自殘行爲,女童媽媽須花費更多心力陪伴輔導,必然備受壓力與煎熬、精神痛苦,判鄭男應賠償女童媽媽100萬元,可上訴。
ETtoday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發現兒少性剝削,請撥打110、113。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