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簡陋拒住寧願流浪 家暴父誣告棄養!3子女反擊成功
嫌簡陋拒住寧願流浪,家暴父還誣告棄養!3子女反擊成功,獲准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三兄妹指控他們的父親阿華(化名),當年長期過着遊蕩生活,不願意工作,完全沒有負起家庭責任。父親在離婚之前,幾乎整天在外晃,回家就要錢,拿不到錢便對母親施暴,甚至偷拿家中物品變賣換錢,後來還誣告他們「棄養」,所幸獲不起訴處分。不滿父親所爲,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三兄妹控訴,更讓人痛心的是,母親白天要在工廠打工,晚上還得接家庭代工維持家計,而他們從小就過着捉襟見肘的生活。老大與老二在念高中時,甚至必須打工貼補家用,三人學費全靠助學貸款才能勉強完成學業。至於父親?則是從未支付過半毛學費。
在忍無可忍下,母親等到他們成年後,終於在他們的勸說下,與父親協議離婚。然而,離婚後父親仍不肯搬出家裡,直到2018年因爲積欠債務,才主動要求母子幫他清償債務,並給付搬遷費,父親才終於離開。
但事態並未就此結束,他們仍然顧念親情,委託母親每月轉交5000元到1萬元生活費給父親,甚至協助聯絡慈善金會提供住宿協助。沒想到父親竟嫌房子簡陋拒住,寧可多年來流浪居無定所。後來社會局介入時,父親竟反咬一口,誣告他們「棄養」。
老大表示,自己長年飽受疾病折磨,罹患思覺失調症外,還有雙髖股骨頭壞死、關節炎、子宮腺肌瘤等病症,早已無力工作,生活多年靠妹妹幫忙負擔,三兄妹的經濟壓力早已沉重,實在無法再承擔這名「不負責任父親」的費用。
法官考量,阿國名下全無所得,確實無法維持生活,有扶養需求。然而,阿華也不爭執他從未盡過扶養義務,甚至與家人關係長年疏離。阿國自三兄妹出生後,未負擔生活與教育費用,長期外出遊蕩,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三兄妹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