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23億助詐團騙12億 全臺最大幣商「幣想科技」負責人求刑25年
士林地檢署
全臺最大加密貨幣實體交易幣商「幣想科技」《Bitshine》涉嫌與詐團勾結,替詐團收取被害人現金,再以虛擬貨幣轉給詐團,1年洗錢23億多元,另協助詐團詐騙12億7500餘萬元。士林地檢署22日依洗錢、詐欺及組織犯罪等罪起訴「幣想」負責人施啓仁、核心幹部王學治、楊紀文共14人,其中施啓仁遭具體求刑25年,檢方聲請沒收12億7500餘萬元不法所得。
目前全案有施、王、楊3人在押,檢方今將全案移送士院審理。
刑事局從165資料庫分析,發現有被害人依詐團指示購買虛擬貨幣交付,幣商疑似與詐團勾結協助洗錢,進一步追查發現,幣商「幣想」疑似用不實資料交易,門市遍佈全臺14個縣市,其中,新北市有8處營業處所最多,北市有5間門市。
今年4月,士林地檢署指揮刑事局偵查第二大隊聯合各地警察局,針對幣商「幣想」在全臺14個縣市、共36處門市執行搜索,檢方訊後聲押禁見施啓仁3人獲准。
起訴指出,施啓仁及楊紀文以幣想公司名義對外招募加盟股東,由股東開設門店,門店均未通過金管會的洗錢防制登記,違法販賣虛擬資產USDT泰達幣,並提供虛擬資產與新臺幣間交換、虛擬資產移轉服務。
幣想公司與加盟門店簽約時,向門店收取100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加盟權利金。各加盟主另需繳交50萬元至100萬元營運保證金予王學治的百大資訊顧問公司。
王學治收到門店款項結匯美金,匯往境外購買USDT,指定轉入王的CoinW錢包,由王學治或楊紀文,自其CoinW錢包轉至各門店之CoinW錢包,供各門店賣給客人。估計幣想以此方式自去年迄今洗錢高達23億餘元。
另幣想自去年1月起至今年4月間,被害人遭詐欺集團引導,持現金至幣想公司各門店買幣,被害人高達1539人,受騙金額高達12億7500餘萬元。
檢方痛批施啓仁犯後態度不佳,造成被害人重大財產、精神損害,請求就其所涉加重詐欺獲取財物達1億元以上之罪,每位被害人受詐部分,各從重量刑10年,違反洗錢防制法量刑1年6月。並定應執行刑爲25年。
檢警偵辦本案,共扣得價格約2000多萬元的64萬餘顆USDT、0.0356顆比特幣、1000餘顆TRX等虛擬資產,目前已進行變價程序,另檢警查扣現金6000餘萬元、跑車1臺、休旅車1臺等物品;並查扣百大公司存款1000餘萬元,總計查扣資產總價值約1億100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