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肩帶妹怕刮傷鎖骨! 國道「系安全帶」1動作做錯吃罰單

一名女駕駛因擔心被安全帶縫線刮傷鎖骨,因此將安全帶往下放置一點,行駛國道被拍挨罰3000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國道警方於去年10月間,透過AI科技設備偵測違規,於國道一號86.7公里處,拍到一名女駕駛未系安全帶,並逕行舉發,裁處罰鍰3000元。女駕駛不滿提起行政訴訟,認爲當天有系安全帶,但因不想讓安全帶縫線刮傷鎖骨,纔將安全帶稍往下放。最終法官駁回女駕駛的訴訟。

據判決書記載,一名女駕駛阿芳(化名)於2024年10月間,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86.7公里處,因有「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系安全帶」的違規,被警方逕行舉發,裁處罰鍰3000元。

對此,阿芳不滿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時有系安全帶,因安全帶縫線易刮傷鎖骨,因此在長途開車時會將安全帶稍往下放,且警方拍攝的照片中,可見衣服銀色鏈條下方有陰影。此外,若未系安全帶,車輛會發出警示聲響,判她未系安全帶不合理。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表示,使用安全帶應由左上臂上方往右下方腰部扣系。根據警方舉發的照片,阿芳胸前並無安全帶斜置,違規事實明確。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爲,爲避免乘車人員因突發事故受傷,必須依規定系安全帶以確保交通安全。肩部安全帶應從肩膀斜下扣系至腰腹,以透過肩膀、鎖骨、胸骨等骨骼分攤收束力道,避免身體因慣性前移撞擊前方物品,達到最佳安全保障。

法官審視AI科技設備拍攝的採證照片,發現阿芳當時穿着細肩帶上衣,頸部兩側明顯未見安全帶的長條帶狀物。阿芳雖主張有系安全帶且置於稍下方,並稱未系安全帶會有警示聲響,但即便如此,其系安全帶的方式仍未符合規定,法官最終駁回阿芳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