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喊買下臺積電!紫光前董事長趙偉國貪汙判死緩 網反觀臺灣:詐騙天堂

曾揚言買下臺積電、合併聯發科的中國紫光集團前董事長趙偉國遭判死緩。記者劉學聖/攝影

曾揚言買下臺積電、合併聯發科的中國紫光集團前董事長趙偉國,因被控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8.9億餘元及非法佔有國有資產4.7億餘元,14日被依貪污等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中國經濟犯遭重罰,與臺灣法律制度天差地遠,PTT網友直指臺灣貪污犯所面臨的刑期過輕,更戲稱「不愧是詐騙天堂」。

央視新聞報導,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趙偉國貪污、爲親友非法牟利、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案,除作出上述判決外,還將把追繳在案的趙偉國違法所得返還被害單位。

一名網友在PTT轉貼新聞並表示,趙偉國2015年誇下海口要買下臺積電、合併聯發科,短短10年就落得死緩的下場,「所以說在商場太囂張都沒好結果的,悶聲發大財纔是王道!」

此篇新聞引發許多人熱議,不少網友認爲,中國與臺灣對待經濟犯的待遇天差地別,紛紛留言「直接死刑,有夠派,反觀臺灣」、「臺灣真的是詐騙天堂」、「 才9億就死刑,反觀臺灣」、「在臺灣可能就逍遙法外吃香喝辣了」、「生錯地方」、「才4.7億人民幣就死刑,臺灣詐騙犯多幸福喔」、「反觀某小島,貪污詐騙還能跑出國呢」、「這在臺灣算是小罪吧?需要死嗎?」、「臺灣笑而不語,看看小公主多爽」、「中國貪9億判死刑,臺灣貪9億重罰9萬」。

還有人留言「講話很大聲要吞臺灣的臺積電,結果私下貪污國家的錢」、「當初科技板還有網軍在吹紫光」、「就習主席沒錢花了,找個人炒家而已」、「感覺就是宣示意義而已」、「死緩跟死刑差很多,基本上不會死」、「看起來就是爲了達官貴人量身訂製的」、「陽間買不到去地府買下臺積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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