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控陳時中「靠疫苗A一億美元」遭判賠200萬 最高法院廢棄發回
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圖左)控告《美麗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中時資料照片,林偉信攝)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民國111年在政論節目稱「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一億美元」,被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告求償,臺灣高等法院判吳賠償200萬元。吳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爲,高院未敘明吳是故意或過失侵權,並據以審酌而爲慰撫金數額之量定,命吳給付陳慰撫金200萬元,尚嫌疏略,判決廢棄發回高院。
這起案件是因爲,吳子嘉111年8月20日在網路節目,討論到政府採購BNT,說「陳時中到蘇貞昌這一批人他們貪污賺一億美金」,之後又在8月、9月間指控,「本國的行政院長已經批示了,已經把訂金匯了5000萬美金出去」。
吳子嘉在被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告求償1000萬元,一審判決吳賠償300萬元,上訴後,二審高院認爲,陳擔任衛福部長任內之疫苗採購行爲已在政府歷次公開資訊中獲得一定之澄清,改判決吳賠償慰撫金200萬元。
吳提上訴,最高法院指出,法院定慰撫金之數額,應斟酌行爲人是故意或過失,其加害情節,被害人所受名譽損害之痛苦程度,及兩造之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定之,高院認爲吳發表言論,涉及事實陳述,其不能證明所述內容爲真實或已盡合理查證之義務,不法侵害被上訴人之名譽權,但未敘明吳是故意或過失侵權,這關係到損賠金額,所以廢棄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