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誣陳時中採購疫苗貪1億美金 吳子嘉二審判賠縮水爲200萬
▲吳子嘉誣指陳時中貪污1億美金,二審仍敗訴須賠200萬元。(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2023年間公開指稱,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與衛生福利部前部長陳時中,2020年靠採購新冠疫苗A了1億美元。陳時中不滿,起訴求償1000萬元,一審判決吳子嘉須賠償300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1日仍判吳子嘉敗訴,須賠償200萬元。可上訴。
吳子嘉2022年8、9月間,就在YouTube自己開設的「董事長開講」網路直播節目,開始發表疫苗的相關言論。包含「如果陳時中買成的話,他就A了我們1億美金,30億臺幣」、「陳時中是貪污犯」、「這種錢你(原告)也敢A?所以陳時中不要臉到了極點」、「也就是說如果合約成功的話,陳時中到蘇貞昌這一批人他們貪污賺一億美金。」、「這個一億美金是被香港人A走,還是被蘇貞昌的政府A走我們不知道」。
到了2023年5月20日,吳子嘉更在「中天互動直播LIVE」節目中稱,「我現在講清楚喔,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一億美金」、「白白貪污了將近30億臺幣,那這個承辦人的部長,就是陳時中」、「看到合約之後我們就可以把陳時中相關的長官,通通抓去判刑抓起來」、「但是這個案子這個政府買BNT,想A一億美金這件事情」、「只要一份合約曝光的話,那這個政府就會面臨到A了一億美金的,法律上的挑戰」、「蘇貞昌的政府確實在採購這個合約的時侯,他們實際上有碰觸到犯法的行爲」。
對於吳子嘉的言論,陳時中不滿,提出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經由臺北地檢署偵辦後,已經於去年8月間以「加重誹謗罪」對吳子嘉提起公訴,目前一審法院審理中。至於民事訴訟部分,陳時中求償名譽損失1000萬元。
民事賠償部分經由臺北地院民事庭一審審理後,判決吳子嘉須賠償陳時中300萬元。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1日二審宣判,高院仍認定吳子嘉的言論損害陳時中名譽,但經過計算後,改認定吳子嘉僅須賠償200萬元。
此外,蘇貞昌也對吳子嘉求償1000萬元,一審臺北地院民事庭也判決吳子嘉敗訴,須賠償90萬元。對比陳時中以部長身分獲賠300萬元,與蘇貞昌的行政院長身分獲賠90萬元,二者間有奇妙的差距。蘇貞昌求償的部分目前也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