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吳子嘉誣「買疫苗A了1億美元」 陳時中作證槓律師:這是污衊

▲衛生福利部前部長陳時中(中)告《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涉嫌加重誹謗,13日雙方到臺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2023年公開指稱,前閣揆蘇貞昌與衛生福利部前部長陳時中,2020年靠採購BNT新冠疫苗A了1億美元,民事先前已判吳須賠蘇、吳各90萬元與200萬元,臺北地院今(13日)審理吳同一事件被控加重誹謗的刑案,吳不認罪,蘇的律師請求從重量刑,陳的律師更建請判吳不得易科罰金之刑,法官諭知下月(9月)24日宣判。

陳時中今出庭作證,認爲吳子嘉的律師提問夾纏不清,嗆對方「到底想問什麼、想證明什麼」、「不要ㄙㄟ來ㄙㄟ去」、「今天你(吳)是被告,不是我!」、「想影射我私下不當接觸(業者)?這是污衊!」陳開完庭受訪說,吳本件言論對他、對公務團隊傷害很大,他不懂對方律師發問,感覺有點像「黑龍轉桌(臺語)」,相信法官會給吳適當刑罰。

吳子嘉受訪強調疫苗採購從當時到現在,都是重大事項,「我吳子嘉身爲一個重要的媒體人」,是唯一敢質疑蘇貞昌這種重量級政治人物犯錯的人,吳的律師說,當年採購疫苗資訊完全封閉,至今衛福部仍函覆高院拒絕揭露相關公文與訊息,吳推論蘇貞昌、陳時中沒依合法程序,或在合理範圍內保障國民健康,是有依據的。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右)13日開完庭受訪,自詡唯一敢質疑重量級政治人物犯錯。(圖/記者黃哲民攝)

本案源於吳子嘉2023年5月20日在網路政論節目中,重提他先前說過衛福部2020年以每劑約50美元,向BNT原廠議價採購500萬劑疫苗、已付5000萬美元訂金的往事,吳稱鴻海集團總裁郭臺銘當時買同樣疫苗與數量、每劑只約30美元,兩者價差1億美元。

吳子嘉指稱「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買疫苗A了1億美元」、「通通抓去判刑抓起來」、「爲了要遮羞,後來把這個合約變成封存30年不準看,就是白白貪污將近30億臺幣」、「這就是作賊心虛的一個表現」等語,引發譁然。

蘇貞昌與陳時中批吳子嘉造謠抹黑,民事提告各求償1000萬元,由於當年確實沒向原廠買到BNT疫苗、更無付訂金一事,北院一審判吳須賠蘇90萬元、陳300萬元,上訴二審改判吳賠陳200萬元,蘇求償案仍審理中。

▲衛生福利部前部長陳時中13日開完庭受訪,重申吳子嘉污衊公務團隊,造成很大傷害。(圖/記者黃哲民攝)

陳時中去年(2024年)在求償案一審作證,詳述2020年分別接洽臺灣東洋公司及香港雅各臣公司過程,2組團隊聲稱能提供BNT疫苗,可達1000萬劑甚至3000萬劑,但都提不出原廠授權文件、根本沒得談。

反而是原本不肯賣的BNT原廠,同年11月回頭接洽願賣,議約採購500萬劑、每劑43美元,隔年(2021年)1月15日,BNT原廠以全球供貨吃緊爲由突然喊卡,因交易告吹,政府根本沒付所謂5000萬美元訂金。

北院今審理吳子嘉同一事件被蘇貞昌、陳時中指控加重誹謗的刑案,陳再度出庭作證,吳的律師說陳先前證稱雅各臣公司與信東公司當時是同1組團隊,爲何今天改稱沒有信東,且衛福部函覆高院未跟信東接洽採購疫苗,爲何陳會知道信東可賣的疫苗數量。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右)13日開完庭受訪,自詡唯一敢質疑重量級政治人物犯錯。(圖/記者黃哲民攝)

陳時中強調當時衛福部僅接洽東洋跟雅各臣,他可能口誤提到信東,衛福部函覆也沒錯,官方所稱「接觸」須有正式公文與流程、不是口頭說說而已,他可能透過拜會、下屬報告,知道信東提供的資訊。

吳子嘉的律師持續追問陳時中「你怎會知道」、「說法不同」,陳反嗆已澄清,別再混淆不清,雙方一度鬥嘴。陳指吳本案說法不實,但吳是網路名人、沒查證就廣爲傳播公務員涉貪,造成很大傷害,公務團隊不應受此污衊,請法官依法判決。

陳時中的委任律師建請判處吳子嘉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吳非首次因誹謗罪判刑,之前都判刑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且吳名下無財產,判賠多少錢幾乎都可置身事外,所以有恃無恐。

蘇貞昌的委任律師也建請對吳子嘉從重量刑,以免「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吳子嘉的律師重申本案言論基於監督政府、立意良善,是合理質疑並非惡意誹謗,請求判無罪。法官諭知9月24日下午2點14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