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會少賠一點!吳子嘉誣陳時中A走1億美金判賠200萬 發回更審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二審遭判賠200萬元,有機會減少。(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2023年間公開指稱,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與衛生福利部前部長陳時中,2020年靠採購新冠疫苗A了1億美元。陳時中起訴求償1000萬元,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吳子嘉須賠償200萬元。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爲二審判決並未釐清吳子嘉屬故意或過失,因此將全案廢棄發回更審,吳子嘉賠償金額可能會減少。
吳子嘉2022年8、9月間,在自己開設的「董事長開講」YouTube網路直播節目中,發表疫苗的相關言論,表示「如果陳時中買成的話,他就A了我們1億美金,30億臺幣」、「陳時中是貪污犯」、「這種錢你(原告)也敢A?所以陳時中不要臉到了極點」、「也就是說如果合約成功的話,陳時中到蘇貞昌這一批人他們貪污賺一億美金。」、「這個一億美金是被香港人A走,還是被蘇貞昌的政府A走我們不知道」。
2023年5月20日時,吳子嘉更在「中天互動直播LIVE」節目中稱,「我現在講清楚喔,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一億美金」、「白白貪污了將近30億臺幣,那這個承辦人的部長,就是陳時中」、「看到合約之後我們就可以把陳時中相關的長官,通通抓去判刑抓起來」、「但是這個案子這個政府買BNT,想A一億美金這件事情」、「只要一份合約曝光的話,那這個政府就會面臨到A了一億美金的,法律上的挑戰」、「蘇貞昌的政府確實在採購這個合約的時侯,他們實際上有碰觸到犯法的行爲」。
以上的言論引起蘇貞昌、陳時中不滿,2人分別起訴求償。其中陳時中求償1000萬元,一審判吳子嘉須賠償300萬元,二審高等法院則改判準200萬元。案件上訴第三審。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二審判決在認定吳子嘉的不法性時,漏未論述他是故意或過失發表相關言論,這攸關賠償金的多寡,因此將全案廢棄發回,由高等法院進行更審,吳子嘉賠償金額有機會減低。
至於蘇貞昌也對吳子嘉求償1000萬元,一審臺北地院民事庭也判決吳子嘉敗訴,須賠償90萬元。由一審判決來看,陳時中以部長身分獲賠300萬元,與蘇貞昌的行政院長身分獲賠90萬元,二者間有奇妙的差距。蘇貞昌求償的部分目前也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