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六股路居民 控建商買地強拆房
臺中市霧峰區六股里居民24日控訴,建商強拆住戶房屋並傾倒廢棄物強迫住戶搬走。(潘虹恩攝)
臺中市霧峰區六股裡林姓居民24日指出,建商要求地方賣地不成,趁他23日上午外出後傾倒廢棄物,阻礙通行。(潘虹恩攝)
臺中市霧峰區六股裡六股路一帶約2700坪的土地被地主賣給建商,10多戶居民24日控訴,他們家族在租地居住逾百年,建商一紙文書就要他們拆屋還地,中間從未溝通,不配合就遭建商強拆屋舍傾倒廢棄物;建商則表示,一切合法進行,不願多談。
六股路94巷一帶10多戶居民24日在中市議員江和樹和六股里長王原祥陪同下出面指出,居民在去年9月起陸續收到法院存證信函,要求他們「拆屋還地」,才發現居住的土地2年前被地主賣給建商,過程中建商從未和地方開過說明會或協調,一紙文書就要他們搬離。
居民亮出古早泛黃文件,包括承租相關文件、帳單,和每年房屋稅繳款單等資料表示,他們居住在此經歷3代、5代,約莫2002年起就沒有人再來村莊收租,但他們都有進行提存,也持續繳交房屋稅。
居民表示,他們沒有土地權狀,建商提供土地補償費,空地1坪1萬元、有房屋土地1坪2.5萬元,補償下來可能僅約莫數十萬到百餘萬元,別說買房子,就連租屋也不夠。
居民控訴,當地居民有12戶拿了補償費搬離,還有約16戶未同意搬離,建商竟強拆2戶人家,並將廢棄物傾倒在其他住戶門前,逼迫他們搬遷,已提告妨害自由。
屋子被拆的阿姨氣憤說,她只是出去買菜,回家之後發現住家被拆光光,包括洗衣機、冰箱、傢俱等家當全部摧毀,「這種就算我搭帳篷也沒辦法住」,只能在外面跟兒子住。居民強調,他們不是釘子戶,也不要建商的錢,主張應有優先承購權,願意出錢買下自家土地,希望建商可以和地方協商、溝通。
對此,建商表示,他們購買土地的程序合法合規,有拿搬遷補償費的才拆除,沒有強拆一事,至於相關訴訟案件,交給法院判斷。
有關拆除工程是否合乎法規,都發局表示,此案涉及私權糾紛,據瞭解利害關係人已提訴訟,將由司法機關審理。針對違法傾倒廢棄物,臺中市環保局說,查獲工程砂石污染水溝,且拆除的廢石綿瓦未依規妥適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2條規定,當場告發並令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