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六股裡土地糾紛 居民成立自救與建商槓上
臺中市霧峰區六股路94巷一帶爆出土地糾紛,居民29日成立自救會,展現守護家園的決心。(潘虹恩攝)
臺中市霧峰區六股路94巷一帶爆出土地糾紛,居民29日成立自救會,展現守護家園的決心。(潘虹恩攝)
臺中市霧峰區六股路94巷一帶爆出土地糾紛,民衆因土地遭原地主賣給建商,建商一紙存證信函要求居民拆屋還地,居民和建商槓上,數十位居民29日成立霧峰六股莊守護起家厝自救會,控訴非合法開發,展現守護家園的決心;建商再次強調,此案在法律訴訟中,交由司法判斷。
霧峰六股裡數十位居民29日在里長王原祥、時代力量臺中黨部執行長鄒明諺及委任律師、道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冠穎等人陪同下成立「霧峰六股莊守護起家厝自救會」,居民掛起白色布條、抗議手牌,向建商喊話「停止違法拆屋、還我優先購買權」。
住戶指出,原地主、霧峰林家後代林龍明簽下租約,最初是以農產品(如稻穀)按年繳納,後來依政府規定改爲以公告糧價折算成現金租金。2002年,地主因921地震體恤農民,口頭表示不收租金,他們不敢懈怠,仍每年主動將租金提存至法院直到今日。但在2023年,地主未通知任何承租戶便將土地出售建設公司,剝奪住戶優先購買權,去年底他們收到存證信函,否認租約並要求拆屋還地。
住戶表示,他們世居在該地百年,地主對他們承租事實完全知情,這些租賃文件與證據清清楚楚。根據移轉登記規定,地主必須聲明「該地無租賃事實」才能完成過戶,地主卻仍簽下虛假聲明,建商明知土地移轉有爭議,仍拒絕與居民溝通,決定走法律程序,卻在訴訟還未審結,就斷水斷電強拆住屋,「想拆就拆、想切電就切電、想堵門就堵門,完全不把法律看在眼裡」,要求建商尊重契約精神。
李冠穎說明,爲保障弱勢租地建屋人之居住權益,《民法》第426條之2條規定,第三人慾取得建築物所依附之土地,須通知現有使用人得主張優先承購權,否則該土地不得移轉,「這是國家保障居住正義的法律」。對此,建商低調錶示,現在正在法律訴訟中,一切交由司法判定。